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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法律角:HR必备的十个带薪年休假知识点

HR法律角:HR必备的十个带薪年休假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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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4-01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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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HR法律角:HR必备的十个带薪年休假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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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享受年休假的条件?

 

解析: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提示:“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及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

 

二、职工应享受年休假天数?

 

解析: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提示:“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

 

三、哪些情形职工不享受年休假?

 

解析:(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提示: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以上第(二)(三)(四)(五)项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四、如何计算年休假工资?

 

解析: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提示:此处的300%工资报酬中已经包含了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部分。具体核算时,单位再支付给200%的工资就可以了。

 

五、试用期内的职工是否享受年休假?

 

解析:试用期职工应结合该职工具体工作情况判断,只要该职工曾经连续工作满1年或在试用期内工龄刚满一年,职工有权享受年休假。

 

提示:试用期满留用的,根据职工在本年度工作时间享受年休假或者按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又符合享受带薪年休假的,那么应该根据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自然日历天数进行折算年休假天数。

 

六、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未能安排职工在本年度内休年休假的,可否安排职在以后年度休假?

 

解析: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在本年度内休年休假的,只能跨1个工作年度安排年休假且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不能单方作出决定。

 

七、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解析: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书面放弃休假申请或者当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享受年休假、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未能如期使用年休假的,应视作为劳动者放弃,无法享受到300%年休假工资报酬。

 

提示:此情况下,单位可不向职工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但用人单位需举证证明:1、用人单位安排了职工的年休假;2、职工因个人原因未休,这一点非常重要;3、职工需要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意愿。

 

八、职工新进单位,符合享受年休假的条件的,如何计算年休假?

 

解析: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具体计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九、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未休当年度年休假或者未休满当年度年休假的,如果计算年休假?

 

解析: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具体计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 365 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提示:此处并未具体区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故职工因严重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职工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仍须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十、带薪年休假的时效是适用一年普通时效还是特殊时效?

 

解析:关于带薪年休假纠纷时效,实践中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年休假工资属于福利待遇范畴,适用普通时效,即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第二种意见认为,年休假工资属于劳动报酬,即“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普通时效限制。

以山东地区为例,通过检索相关案例,目前济南市中院、日照市中院、济宁市中院及淄博市中院持第二种意见;滨州市中院、潍坊市中院、威海市中院、枣庄市中院、烟台市中院、泰安市中院则适用第一种意见。

 

提示:带薪年休假纠纷时效,各个地区的裁判标准并不统一,可依据各地近期判例规则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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