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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逅破产 | 重整投资实务五十问答之二

邂逅破产 | 重整投资实务五十问答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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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12-29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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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逅破产 | 重整投资实务五十问答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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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问:协商确定重整投资人的情形有哪些?

 

经审查存在下列情形的,管理人可以申请协商确定重整投资人:

 

一、债务人与意向投资人已经在债务人自行经营管理期间初步形成可行的债务清偿方案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

 

二、在重整申请受理时,债务人已确定意向投资人,该意向投资人已经持续为债务人的继续营业提供资金、代偿职工债权,且债务人已经就此制订出可行的债务清偿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

 

三、重整价值可能急剧丧失,需要尽快确定重整投资人的;

 

四、存在其他不适宜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情形,并经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同意的。

 

第十二问: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在法律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公开招募投资人不是重整程序的必经程序,应当根据个案实际情况,以有利于促进重整成功为原则选择合适方式引进投资人,招募投资人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

 

公开透明的招募原则要求招募方能充分给予投资人对债务人及其重整状况进行尽职调查的时间和空间、使投资人作出最有利的投资判断;还要求利害关系人能及时充分地知悉招募的过程和结果,以及时予以监督,消除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对招募结果的合理质疑。

 

二、坚持市场化原则

 

从本质上看,投资人招募属于市场行为,需要招投双方通过协商合意的方式达成一致。投资人招募成功,可以为重整注入新资金及优质资产,符合重整各方主体的共同利益,有利于实现整体价值最大化。坚持市场化原则有利于在招募方与投资方之间展开充分的博弈,最大程度发挥各类要素和资源潜力,使最终达成的投资方案更具有可操作性。

 

三、维护债务人营运价值原则

 

企业营运价值是指企业作为营业实体的资产价值,也即企业处于持续营业状态下的市场价值。通常情况下,企业的营运价值应高于清算价值,即高于企业净资产通过清算变价所能获得的价值;如企业营运价值小于清算价值,则不具备“再建价值”,自然失去挽救再生的条件和基础。一个破产企业有可能在营运状态下仍不失为具有营利能力的资本实体,且可以避免大量企业财产的浪费。这也正是整个重整制度的理论基础所在,即旨在通过系列制度设计为具有营运价值的困境企业提供了有别于清算及和解的拯救路径。

 

四、维护社会稳定原则

 

重整程序中涉及至少五方主体利益,如果平衡不好各方利益,极易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和秩序。因此在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时候,应着眼于投资人提出的方案是否有积极的社会意义、是否有利于重整中的维稳工作。

 

五、法院监督指导原则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对破产管理人行使指定权、更换权、许可权、对重整计划草案的批准权,指导监督管理人的行为。落实人民法院对管理人的全面监督主导作用及对重整计划草案的强制批准权是重整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也是维护债权人利益的司法保障。

 

第十三问: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流程有哪些?(以管理人招募为例)

 

一、管理人制作招募文件、报人民法院备案;

 

二、管理人发布招募公告/信息;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

 

四、管理人初步审查通过后,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缴纳保证金;

 

五、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提供必要协助;

 

六、管理人审查重整预案,公开竞价;如有多个意向投资人的重整预案均被审查合格,可由债权人会议选定重整投资人;

 

七、投资人正式选定后,其应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并根提供相应履约担保;

 

八、管理人根据重整投资预案确定的内容和原则起草《重整计划草案》及《重整投资合同》;

 

九、投资人确认管理人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的相关内容,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合同》。

 

十、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重整计划草案》。

 

第十四问:如何起草招募公告?

 

一般来说,招募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案件基本情况;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参加招募程序的报名方式及期限;获取招募文件的方式及期限。目前大多数招募公告,内容比较简略,往往只包含一些基本信息,但实际上,投资价值和投资预期应是招募信息披露和宣传的重点。建议招募文件应该包括如下内容: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即债务人名称、住所地、注册资本、股东等基本情况;

 

二、债务人资产负债及优势,管理人应当对债务人的资产负债予以说明,重点体现出债务人的核心竞争力,吸引投资人;

 

三、招募程序,即报名方式、期限、应提交的文件、保证金、尽职调查及比选方式等,便于重整投资人参与破产程序。

 

第十五问:如何发布招募公告?

 

通常应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产权交易中心、京东拍卖网、淘宝网、微信公众号及本区域内有影响的媒体上发布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包括项目概况、招募规则等内容。

 

发布公告期不少于十五日的招募公告。通过现代网络通讯多渠道发布招募广告,除在平面媒体发布外,还可以借助微媒体、自媒体途径,比如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向不特定人进行广泛发布;也可以针对目标企业的实际状况,向特定人群进行重点发布,比如行业协会、各级商会、所属行业有影响力的网站及特定微信群等,以提高招募公告的传播力度和可靠性,提高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成功率。

 

第十六问:如何起草招募文件?

 

招募文件的制作特别是对重整投资人的要求等核心条款涉及债权人、债务人及职工的核心利益,应当保障其知情权和参与权,管理人应当在招募公告发布之前完成招募文件的制作,向债务人、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和人民法院充分征求意见,并据此修改形成正式的招募文件。

 

招募文件应对重整有关事项作出比招募公告更为详尽的说明,可以包括:目标企业工商登记基本信息、企业资产组成、债权和债权人情况、负债、重整价值和预期收益分析、当地政府对于重整企业的优惠政策等等。在这个环节提供附件应当谨慎,除了工商登记资料、土地证、房产证等一般可公开资料外,原则上不能公开提供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文本,涉及到企业核心技术、商业秘密等也不能提供。

 

第十七问:意向投资人报名阶段需签署和提供的文件有哪些?

 

一、报名表(管理人编制模版);

 

二、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照、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参与重整投资的股东会决议、重整投资资金来源、为履行重整计划可提供的担保措施等;与债务人的产业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优势等;

 

四、授权委托书(管理人编制模版);

 

五、尽职调查保密函(如需开展尽调,管理人编制模版);

 

六、联合投资人还需提供联合投资协议及相关证明资料,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并签署管理人编制模版的《互负连带责任承诺书》;

 

七、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八问:如何设置招募程序的保证金及投资人违约规则?

 

为保证参与报名的意向投资人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同时确保投资人参与重整的决心及履约能力,一般在招募程序中报名阶段要求报名的意向投资人缴纳一定数额的报名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可根据案件投资价值或企业资产价值确定。而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在办理重整案件实务中也各不相同,有的重整案件在招募投资人报名阶段一次性收取保证金,有的重整案件在招募程序中分阶段收取不同数额或相同数额的保证金,如遴选阶段缴纳适当额度的尽调保证金、确定投资人后缴纳投资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经评估的债务人财产的20%)。

 

第十九问:如何签订保密协议?

 

意向投资人会接触到重整案件信息、重整企业商业秘密,甚至破产案件的审判秘密等,因此,通常情况下,管理人应与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协议,明确投资意向人的保密义务及违反保密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问:意向投资人为何应开展尽职调查?

 

进入重整程序的企业,通常存在经营管理不善、产权不够清晰、债权债务较为混乱、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等情形。尽职调查是控制投资风险的最主要措施之一。开展详尽的尽职调查,有利于规避潜在的风险、有针对性地进行投资谈判,以获取更好的投资条件。因此意向投资人必须对重整企业进行包括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详细地尽职调查,对于重点、难点问题和资产权属等问题须予以特别关注。

 

在达成初步投资意向后,投资人即可开展尽职调查。除一般并购中所需注意的事项,如核心业务、人员状况、管理层状况、资产评估、扭亏的可能性及成本、当地的政府及司法环境等,投资人还应重点了解管理人的工作进度,尽可能准确地确定企业的负债情况和资产情况等,为制定重整投资方案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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