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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8日,资本市场部在我所中会议室开展内部培训。本次培训围绕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由邓璞律师主讲了《资本市场的新机遇——科创板法律实务初探》。
邓璞律师首先对科创板的背景以及战略意义进行介绍。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中国证监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进博会开幕上讲话的精神,更好满足科创企业融资需求、促进创新和国内产业升级与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举措。随后邓璞律师从科创板的亮点与创新点出发,就科创板的定位及支持产业、科创板的上市条件及审核流程、科创板的发行与承销进行详细解读。最后,邓璞律师从交易制度和投资者适当性两个方面提醒在座律师注意科创板股票交易的特别规定。
邓璞律师对科创版法律实务的探讨全面并且深入,与会的律师互动频繁,反响热烈。
培训最后,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资本市场部主任李震仲律师就邓璞律师的讲课进行了点评,并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业已建立的科创板规则体系,给从事资本市场业务的律师带来很多机遇;一名专业的律师应不断广泛地扩充自己的知识储备,以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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