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涵
职务:律师、众成清泰律法研究院副院长
电话:13156185969
邮箱:liuyuhan725@126.com
工作语言:中文、英文
主要执业领域:公司法律事务、商事诉讼与仲裁、破产清算与重整
办公地点:
济南
职务:
律师、众成清泰律法研究院副院长
电话:
13156185969
邮箱:
liuyuhan725@126.com
工作语言:
中文、英文
主要执业领域:
公司法律事务、商事诉讼与仲裁、破产清算与重整
按姓氏拼音:
L
地区:
济南
人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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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事务部律师、众成清泰律法研究院副院长。山东大学法学学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及民商事诉讼,先后担任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山东潍莱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泰安热电有限公司、山东东银投资有限公司、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山东艾克特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嬴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最高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各级法院及仲裁机构代理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数十起;担任齐星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七家企业合并重整案、阳光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济南木材厂破产清算案等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扎实的法学功底与认真敬业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代表业绩
非诉项目:
- 担任齐星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七家企业合并重整案、济南阳光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济南木材厂破产清算案等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
- 担任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山东潍莱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泰安热电有限公司、山东东银投资有限公司、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山东艾克特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嬴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 担任某集团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某控股公司不良债权处置项目、某房地产公司重整投资项目等专项法律顾问。
诉讼项目:
- 在最高人民法院代理孙某与姜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再审阶段,再审请求获得支持。
- 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某股份银行与某不锈钢制品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再审阶段,再审请求获得支持。
- 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某石油化工公司与某股份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留置权纠纷案二审阶段,上诉请求获得支持。
- 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某国际商品交易所与王某股权转让纠纷案,上诉请求获得支持。
教育背景
山东大学 本科 法律学士(2013年)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研究生 民商法学硕士(2015年)
职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711603818)
专业研究
文章部分:
论上市公司非常规股权结构的妥适性,获省律协论文评选二等奖。
著作部分:
参与山东省重大舆情立项课题(一级项目):律师争执态度和价值取向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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