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书民
职务:创始合伙人/律师
电话:+86 0531 66590815
邮箱:13705401746@163.com
工作语言:中文
主要执业领域:公司法律事务、政府法律事务
办公地点:
济南
职务:
创始合伙人/律师
电话:
+86 0531 66590815
邮箱:
13705401746@163.com
工作语言:
中文
主要执业领域:
公司法律事务、政府法律事务
按姓氏拼音:
Z
地区:
济南
人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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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周书民律师1974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大型国有企业、政府机关、企业集团从事政工、法务等工作,曾任省管企业总法律顾问。1991开始在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系律所创始合伙人、公司法律事务部律师,曾任所副主任、工会主席、企业破产清算中心主任等职务。
代表业绩
非诉项目
- 先后担任中国华能集团山东分公司、山东鲁能集团总公司、西门子变压器济南有限公司、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昭和塑料(济南)有限公司、山东省委宣传部、济南市经委、济南市国资委等几十家公司企业、政府部门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顾问。
- 担任第十届中国艺术节专项法律顾问,为十艺节社会筹资和市场开发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 为山东环能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出具法律意见书。先后为山东三箭建设、天鹅棉机等十几家企业股份制改造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或承办上海同济科技(600846)、山东兰陵陈香(600735)吸收合并、济南试金集团公司、青岛重交沥青公司股权转让、鲁能集团引进富士电机项目等法律事务。
- 代理债权人参与德隆国际、德恒证券诉讼及破产、清算工作,担任山东孔府宴有限公司、山东地球村酒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 担任中国重汽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000951)、山东博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1311)独立董事。
诉讼项目
- 在山东省高院、最高院代理某企业委托管理纠纷案
- 在山东省高院、最高院代理某集团公司银行股权转让纠纷案
- 在山东省高院代理某轧钢厂建筑工程纠纷案
- 在山东省高院代理某涉外企业融资租赁纠纷案
- 在济南中院代理某公司委托理财案
- 在济南中院代理刘某绑架杀害附带民事赔偿案等
- 在历下区法院代理某大厦光污染纠纷案
教育背景
清华大学本科毕业
职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701199110585103)
2006年、2017年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考试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从业资格
社会活动
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济南市政府第一届法律顾问专家成员
专业研究
文章部分
1、2006年《试论证券市场委托理财的民事赔偿责任》评为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该文同年获济南市律师业务论文一等奖。
2、2008年《委托理财合同的法律风险》法律出版社企业法律风险案例评析。
3、2008年《担保的从属性》法律出版社企业法律风险案例评析。
4、2012年《浅谈企业文化在企业兼并重组中的作用》山东人大工作第七期。
5、2012年《牢固树立五种意识,维护法律公平正义》支部生活第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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