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人物 | 跋山涉水不改一往无前,山高路远但见风光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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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1-22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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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在众成清泰,始终有一批坚守专业、坚守理想的资深律师,他们是律所萌新学习的榜样,他们是后辈的引路人,他们更是令党和政府放心,令客户满意的专业律师。 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下他们,走进他们的故事,倾听他们的声音。 封面人物 第一篇——耿国玉 01 职业道路始于法律人的信仰 1992年华东政法大学毕业后,耿国玉被分配到家乡平阴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工作。工作时间越久,耿国玉心中对求学生涯中神圣的法律路愈加向往。怀着法律人的初心,耿国玉考取律师资格证,于1998年辞去公职来到了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就此开始了二十余年律师生涯。在创始合伙人王广仁主任的无私指导下,他迅速“入行”。 耿国玉感慨,王主任亦师亦父,悉心指导他进入了律师行业的大门,指引着自己一路前行。 从执业开始,耿国玉律师面对每一案件都投入最大的热情和担当,面对每一个当事人都报以最真挚的诚意。对于当年放弃“铁饭碗”而做律师的决定,耿国玉表示从未后悔,再做一遍选择也依旧坚定内心。日复一日的踏实勤勉,成就了今天的“山东省十佳律师”、“全国优秀律师”。 02 理性交融感性, 以律师的感性实现法的理性 “干律师,就要把律师当作一项崇高的事业,而不是谋生的手段。”耿国玉一直把王广仁主任的这句话作为座右铭。 耿国玉认为 “法律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维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他早期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根据对委托人的了解和所掌握的案件事实,为充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他在三年半时间里往返北京三十余次,最终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由于收取的律师费用甚至不足以覆盖往返的车票和住宿,委托人家属事后多次对他以物质表示感谢,但均被拒绝。对此,耿国玉表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只要能让委托人得到公平待遇,自己就会不计成本、不遗余力,而他“做过了,心就踏实了”。 法律工作者也应怀有一份悲悯苍生的人文情怀,如果说内心的仁义是感性之情,法律是构建社会的理性之义,那律师就是在法律的框架内实现感性与理性的兼容,寻找解决法律问题方程式的最优解。 耿国玉身上的感性还体现在真诚的品质。接触过耿国玉的人都总能被他的笑容和真诚感染到。“法律是一种力量,真诚也是一种力量”。他总是面带真诚的微笑对待每一个与之相识、相处的人,笑着说话,笑着办案,笑着生活。 “真诚就是还原事情本来的面目”,这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基础,真诚的品格和法律的属性是一致的,办案的过程就是一个真诚相待,努力还原客观事实的过程。 耿国玉说“一个内心有力量的人,恰恰能在执业过程中,把自己最本真的个性变为优势”。 2022年山东省第七届律师事务所建设论坛 耿国玉发言 耿国玉把自己的个性中的优点交映在法律执业过程中,成为独具个人风格的律师。他先后在各级法院、各地仲裁机构代理了数百起具有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案件。耿国玉始终认为,“一名律师要创一流的业绩,就必须自觉服务于发展大局,致力于追求公平与正义,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捍卫者,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的促进者。” 二十年余间,耿国玉为济青高铁、遥墙机场、济南轨交、泉城广场、奥体中心、雪野湖环境整治等多个重大建设工程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保证了项目依法合规进行;为莱钢、兖矿、华鲁等多家国企改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助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 办理业务之余,他还将日常所思转化为文字。撰写了10余篇论文并在省市律协组织的理论研讨中获奖,其作为主要撰稿人参与编写的《公司法》一书更是成为高校通用教材,《资产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一书也被正式出版。 耿国玉受邀参加山东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 工作经验交流会并作经验分享 03 创新引领发展,公益助力担当 2018年,律所创始人王广仁主任不幸去世,耿国玉倍感悲痛之余,亦肩负起带领律所进一步做大做强的责任。面对内外部的巨大压力,他迅速组织管理团队制定律所发展的“三年规划”,全力促进律所资源整合与跨区域合作,推进律所一体化发展战略。科学规划之下,众人一条心拧成一股劲,众成清泰律所正实现着新的飞跃。 “众志成城,六合清泰”。这是刻在律所文化墙上的文字,也是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最好的文化阐释。耿国玉经常对到访参观律所人员进行解释:“众志成城”既意味着律所全体人员对内倡导团队协作就,成就员工梦想,对外服务大众、成就客户客户委托。“六合清泰”则摘引自古籍《晋书》,警示所有员工应以法律为底线,依法清正执业,最终以自身法治服务推动实现社会清明,天下太平。 “个人进步始终与集体发展唇齿相依”,耿国玉强调,一个充满生命活力和事业张力的团队,是律师成长最好的摇篮。他今天的成绩,也得益于众成清泰提供的广阔平台。众成清泰致力于建设一流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也必将为年轻律师提供最广阔的平台。 2019年初,为纪念王广仁律师,众成清泰设立永久存续的“众成清泰——广仁基金”,以培养参加社会公益,培养青年律师,救助困难律师为宗旨。新冠疫情期间,耿国玉倡导迅速组建律所公益法律服务团队,为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法律服务,让掌握“一技之长”的律师群体在疫情防控与救治中切实发挥作用。众成清泰始终以实际行动,诠释着社会担当及家国情怀。 注:2020年济南市十大法治人物 右二 耿国玉 04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从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耿国玉将一名党员律师的党性和社会责任感,倾注在律师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处。作为一线执业律师,他紧紧围绕着党委政府中心进行做好法律服务;作为律所管理者,他坚定以党建立所,坚定不移实现党在律师行业和律所发展中的领导作用,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创新在众成清泰推动“党建+”和“党员+”党建工作模式。 耿国玉说,“要擦亮党建品牌,众成清泰组建的每个法律服务团队中,都要尽量实现党员占多数,让党组织和党员在团队发展中起到核心和引领作用,让委托人更加放心众成清泰的专业和团队。” 回首来时路,才会知道已经走了多远;站上时代峰峦,才能把握发展方位。跋山涉水不改一往无前,山高路远但见风光无限。期待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在耿国玉主任的带领下,攀越更多高峰。 中共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五届济南市政协委员。中共山东省委法律专家,中共山东省委法律顾问,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现任第十届中华全国律协常务理事,山东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济南市律师协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济南仲裁委员会、青岛仲裁委员会、淄博仲裁委员会、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烟台大学、济南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山东政法学院常务理事,济南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批破产案件管理人。 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十佳律师”、“山东省优秀律师”、“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执业先进个人”、“济南市优秀律师”、“济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
封面人物 | 跋山涉水不改一往无前,山高路远但见风光无限
【概要描述】
在众成清泰,始终有一批坚守专业、坚守理想的资深律师,他们是律所萌新学习的榜样,他们是后辈的引路人,他们更是令党和政府放心,令客户满意的专业律师。
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下他们,走进他们的故事,倾听他们的声音。
封面人物 第一篇——耿国玉
01
职业道路始于法律人的信仰
1992年华东政法大学毕业后,耿国玉被分配到家乡平阴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工作。工作时间越久,耿国玉心中对求学生涯中神圣的法律路愈加向往。怀着法律人的初心,耿国玉考取律师资格证,于1998年辞去公职来到了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就此开始了二十余年律师生涯。在创始合伙人王广仁主任的无私指导下,他迅速“入行”。
耿国玉感慨,王主任亦师亦父,悉心指导他进入了律师行业的大门,指引着自己一路前行。
从执业开始,耿国玉律师面对每一案件都投入最大的热情和担当,面对每一个当事人都报以最真挚的诚意。对于当年放弃“铁饭碗”而做律师的决定,耿国玉表示从未后悔,再做一遍选择也依旧坚定内心。日复一日的踏实勤勉,成就了今天的“山东省十佳律师”、“全国优秀律师”。
02
理性交融感性,
以律师的感性实现法的理性
“干律师,就要把律师当作一项崇高的事业,而不是谋生的手段。”耿国玉一直把王广仁主任的这句话作为座右铭。
耿国玉认为 “法律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维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他早期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根据对委托人的了解和所掌握的案件事实,为充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他在三年半时间里往返北京三十余次,最终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由于收取的律师费用甚至不足以覆盖往返的车票和住宿,委托人家属事后多次对他以物质表示感谢,但均被拒绝。对此,耿国玉表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只要能让委托人得到公平待遇,自己就会不计成本、不遗余力,而他“做过了,心就踏实了”。
法律工作者也应怀有一份悲悯苍生的人文情怀,如果说内心的仁义是感性之情,法律是构建社会的理性之义,那律师就是在法律的框架内实现感性与理性的兼容,寻找解决法律问题方程式的最优解。
耿国玉身上的感性还体现在真诚的品质。接触过耿国玉的人都总能被他的笑容和真诚感染到。“法律是一种力量,真诚也是一种力量”。他总是面带真诚的微笑对待每一个与之相识、相处的人,笑着说话,笑着办案,笑着生活。
“真诚就是还原事情本来的面目”,这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基础,真诚的品格和法律的属性是一致的,办案的过程就是一个真诚相待,努力还原客观事实的过程。
耿国玉说“一个内心有力量的人,恰恰能在执业过程中,把自己最本真的个性变为优势”。
2022年山东省第七届律师事务所建设论坛
耿国玉发言
耿国玉把自己的个性中的优点交映在法律执业过程中,成为独具个人风格的律师。他先后在各级法院、各地仲裁机构代理了数百起具有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案件。耿国玉始终认为,“一名律师要创一流的业绩,就必须自觉服务于发展大局,致力于追求公平与正义,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捍卫者,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的促进者。”
二十年余间,耿国玉为济青高铁、遥墙机场、济南轨交、泉城广场、奥体中心、雪野湖环境整治等多个重大建设工程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保证了项目依法合规进行;为莱钢、兖矿、华鲁等多家国企改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助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
办理业务之余,他还将日常所思转化为文字。撰写了10余篇论文并在省市律协组织的理论研讨中获奖,其作为主要撰稿人参与编写的《公司法》一书更是成为高校通用教材,《资产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一书也被正式出版。
耿国玉受邀参加山东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
工作经验交流会并作经验分享
03
创新引领发展,公益助力担当
2018年,律所创始人王广仁主任不幸去世,耿国玉倍感悲痛之余,亦肩负起带领律所进一步做大做强的责任。面对内外部的巨大压力,他迅速组织管理团队制定律所发展的“三年规划”,全力促进律所资源整合与跨区域合作,推进律所一体化发展战略。科学规划之下,众人一条心拧成一股劲,众成清泰律所正实现着新的飞跃。
“众志成城,六合清泰”。这是刻在律所文化墙上的文字,也是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最好的文化阐释。耿国玉经常对到访参观律所人员进行解释:“众志成城”既意味着律所全体人员对内倡导团队协作就,成就员工梦想,对外服务大众、成就客户客户委托。“六合清泰”则摘引自古籍《晋书》,警示所有员工应以法律为底线,依法清正执业,最终以自身法治服务推动实现社会清明,天下太平。
“个人进步始终与集体发展唇齿相依”,耿国玉强调,一个充满生命活力和事业张力的团队,是律师成长最好的摇篮。他今天的成绩,也得益于众成清泰提供的广阔平台。众成清泰致力于建设一流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也必将为年轻律师提供最广阔的平台。
2019年初,为纪念王广仁律师,众成清泰设立永久存续的“众成清泰——广仁基金”,以培养参加社会公益,培养青年律师,救助困难律师为宗旨。新冠疫情期间,耿国玉倡导迅速组建律所公益法律服务团队,为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法律服务,让掌握“一技之长”的律师群体在疫情防控与救治中切实发挥作用。众成清泰始终以实际行动,诠释着社会担当及家国情怀。
注:2020年济南市十大法治人物
右二 耿国玉
04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从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耿国玉将一名党员律师的党性和社会责任感,倾注在律师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处。作为一线执业律师,他紧紧围绕着党委政府中心进行做好法律服务;作为律所管理者,他坚定以党建立所,坚定不移实现党在律师行业和律所发展中的领导作用,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创新在众成清泰推动“党建+”和“党员+”党建工作模式。
耿国玉说,“要擦亮党建品牌,众成清泰组建的每个法律服务团队中,都要尽量实现党员占多数,让党组织和党员在团队发展中起到核心和引领作用,让委托人更加放心众成清泰的专业和团队。”
回首来时路,才会知道已经走了多远;站上时代峰峦,才能把握发展方位。跋山涉水不改一往无前,山高路远但见风光无限。期待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在耿国玉主任的带领下,攀越更多高峰。
中共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五届济南市政协委员。中共山东省委法律专家,中共山东省委法律顾问,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现任第十届中华全国律协常务理事,山东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济南市律师协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济南仲裁委员会、青岛仲裁委员会、淄博仲裁委员会、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烟台大学、济南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山东政法学院常务理事,济南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批破产案件管理人。
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十佳律师”、“山东省优秀律师”、“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执业先进个人”、“济南市优秀律师”、“济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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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1-22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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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成清泰,始终有一批坚守专业、坚守理想的资深律师,他们是律所萌新学习的榜样,他们是后辈的引路人,他们更是令党和政府放心,令客户满意的专业律师。
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下他们,走进他们的故事,倾听他们的声音。
封面人物 第一篇——耿国玉
01
职业道路始于法律人的信仰
1992年华东政法大学毕业后,耿国玉被分配到家乡平阴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工作。工作时间越久,耿国玉心中对求学生涯中神圣的法律路愈加向往。怀着法律人的初心,耿国玉考取律师资格证,于1998年辞去公职来到了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就此开始了二十余年律师生涯。在创始合伙人王广仁主任的无私指导下,他迅速“入行”。
耿国玉感慨,王主任亦师亦父,悉心指导他进入了律师行业的大门,指引着自己一路前行。
从执业开始,耿国玉律师面对每一案件都投入最大的热情和担当,面对每一个当事人都报以最真挚的诚意。对于当年放弃“铁饭碗”而做律师的决定,耿国玉表示从未后悔,再做一遍选择也依旧坚定内心。日复一日的踏实勤勉,成就了今天的“山东省十佳律师”、“全国优秀律师”。
02
理性交融感性,
以律师的感性实现法的理性
“干律师,就要把律师当作一项崇高的事业,而不是谋生的手段。”耿国玉一直把王广仁主任的这句话作为座右铭。
耿国玉认为 “法律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维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他早期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根据对委托人的了解和所掌握的案件事实,为充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他在三年半时间里往返北京三十余次,最终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由于收取的律师费用甚至不足以覆盖往返的车票和住宿,委托人家属事后多次对他以物质表示感谢,但均被拒绝。对此,耿国玉表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只要能让委托人得到公平待遇,自己就会不计成本、不遗余力,而他“做过了,心就踏实了”。
法律工作者也应怀有一份悲悯苍生的人文情怀,如果说内心的仁义是感性之情,法律是构建社会的理性之义,那律师就是在法律的框架内实现感性与理性的兼容,寻找解决法律问题方程式的最优解。
耿国玉身上的感性还体现在真诚的品质。接触过耿国玉的人都总能被他的笑容和真诚感染到。“法律是一种力量,真诚也是一种力量”。他总是面带真诚的微笑对待每一个与之相识、相处的人,笑着说话,笑着办案,笑着生活。
“真诚就是还原事情本来的面目”,这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基础,真诚的品格和法律的属性是一致的,办案的过程就是一个真诚相待,努力还原客观事实的过程。
耿国玉说“一个内心有力量的人,恰恰能在执业过程中,把自己最本真的个性变为优势”。

2022年山东省第七届律师事务所建设论坛
耿国玉发言
耿国玉把自己的个性中的优点交映在法律执业过程中,成为独具个人风格的律师。他先后在各级法院、各地仲裁机构代理了数百起具有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案件。耿国玉始终认为,“一名律师要创一流的业绩,就必须自觉服务于发展大局,致力于追求公平与正义,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捍卫者,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的促进者。”
二十年余间,耿国玉为济青高铁、遥墙机场、济南轨交、泉城广场、奥体中心、雪野湖环境整治等多个重大建设工程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保证了项目依法合规进行;为莱钢、兖矿、华鲁等多家国企改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助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
办理业务之余,他还将日常所思转化为文字。撰写了10余篇论文并在省市律协组织的理论研讨中获奖,其作为主要撰稿人参与编写的《公司法》一书更是成为高校通用教材,《资产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一书也被正式出版。

耿国玉受邀参加山东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
工作经验交流会并作经验分享
03
创新引领发展,公益助力担当
2018年,律所创始人王广仁主任不幸去世,耿国玉倍感悲痛之余,亦肩负起带领律所进一步做大做强的责任。面对内外部的巨大压力,他迅速组织管理团队制定律所发展的“三年规划”,全力促进律所资源整合与跨区域合作,推进律所一体化发展战略。科学规划之下,众人一条心拧成一股劲,众成清泰律所正实现着新的飞跃。
“众志成城,六合清泰”。这是刻在律所文化墙上的文字,也是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最好的文化阐释。耿国玉经常对到访参观律所人员进行解释:“众志成城”既意味着律所全体人员对内倡导团队协作就,成就员工梦想,对外服务大众、成就客户客户委托。“六合清泰”则摘引自古籍《晋书》,警示所有员工应以法律为底线,依法清正执业,最终以自身法治服务推动实现社会清明,天下太平。
“个人进步始终与集体发展唇齿相依”,耿国玉强调,一个充满生命活力和事业张力的团队,是律师成长最好的摇篮。他今天的成绩,也得益于众成清泰提供的广阔平台。众成清泰致力于建设一流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也必将为年轻律师提供最广阔的平台。
2019年初,为纪念王广仁律师,众成清泰设立永久存续的“众成清泰——广仁基金”,以培养参加社会公益,培养青年律师,救助困难律师为宗旨。新冠疫情期间,耿国玉倡导迅速组建律所公益法律服务团队,为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法律服务,让掌握“一技之长”的律师群体在疫情防控与救治中切实发挥作用。众成清泰始终以实际行动,诠释着社会担当及家国情怀。

注:2020年济南市十大法治人物
右二 耿国玉
04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从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耿国玉将一名党员律师的党性和社会责任感,倾注在律师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处。作为一线执业律师,他紧紧围绕着党委政府中心进行做好法律服务;作为律所管理者,他坚定以党建立所,坚定不移实现党在律师行业和律所发展中的领导作用,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创新在众成清泰推动“党建+”和“党员+”党建工作模式。
耿国玉说,“要擦亮党建品牌,众成清泰组建的每个法律服务团队中,都要尽量实现党员占多数,让党组织和党员在团队发展中起到核心和引领作用,让委托人更加放心众成清泰的专业和团队。”
回首来时路,才会知道已经走了多远;站上时代峰峦,才能把握发展方位。跋山涉水不改一往无前,山高路远但见风光无限。期待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在耿国玉主任的带领下,攀越更多高峰。
中共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五届济南市政协委员。中共山东省委法律专家,中共山东省委法律顾问,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现任第十届中华全国律协常务理事,山东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济南市律师协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济南仲裁委员会、青岛仲裁委员会、淄博仲裁委员会、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烟台大学、济南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山东政法学院常务理事,济南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批破产案件管理人。
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十佳律师”、“山东省优秀律师”、“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执业先进个人”、“济南市优秀律师”、“济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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