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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农村活动


Published:

2006-05-25

为充分发挥律师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中的作用,5月17日上午,我所到济南高新区孙村镇大集进行义务法律咨询,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为搞好本次活动,我所组织十几名骨干律师参加,发放普法宣传材料3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30余人次。

一位姓田的现役军人家属,把4万多元征地补偿款借给他人,到期时对方拒绝偿付,因不识字,诉讼遇到困难。咨询时忍不住失声痛哭,律师在耐心解答完他的法律疑问后,与镇司法所领导协商,妥善为他解决了诉讼代理问题,使老人满意的离去。

市司法局、开发区司法局对我所的送法下乡活动给予高度重视,市司法局张民副局长、高新区司法局邵局长等领导专程到活动现场看望参加活动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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