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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虎明、罗祥虎律师代理济南市第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件


Published:

2021-04-14

姚虎明、罗祥虎律师代理济南市第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件

近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对众成清泰济南所姚虎明、罗祥虎律师代理的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该案是济南市第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件。

       2015年12月3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山东省是首批七个试点省份之一。两年试点期限届满后,2017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制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提出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力争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2017年,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巡查发现辖区内某化工厂地下水有污染特征,经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确认地下水被污染。随后委托姚虎明、罗祥虎律师全程参与了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赔偿权利人济南市人民政府指定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作为本案的工作单位,经与赔偿义务人多次沟通,双方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规定,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书》进行了司法确认。至此,该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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