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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行强化磁共振如何收取高压造影注射器费用


Published:

2025-11-13

磁共振扫描相关收费项目是医保基金违规使用重灾区,医疗机构因对收费标准理解不准确,经常在行磁共振扫描时发生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的问题。其中,行强化磁共振检查收取高压造影注射器费用是困扰医疗机构的典型问题之一,笔者结合办案经验,对山东省高压注射器费用收取进行介绍,并解释其背后依据。

磁共振扫描相关收费项目是医保基金违规使用重灾区,医疗机构因对收费标准理解不准确,经常在行磁共振扫描时发生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的问题。其中,行强化磁共振检查收取高压造影注射器费用是困扰医疗机构的典型问题之一,笔者结合办案经验,对山东省高压注射器费用收取进行介绍,并解释其背后依据。


 

一、案例简介


 

某医院行强化磁共振扫描时,对高压造影注射器按照耗材收取使用费用。该院使用的高压造影注射器购买价格为168元,虽然落实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要求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政策,仍被医保基金行政部门认定为超标准收费,不仅被责令退回相应医保基金,还面临巨额的罚款处罚。


 

二、法律依据


 

根据《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3年版)》(以下简称为《服务项目价格》)2102 磁共振扫描(MRI)的说明中明确规定“3.用高压注射器单筒加收100元,双筒加收150元。”因此,医疗机构行强化磁共振扫描使用一次性高压造影注射器时,应根据实际使用的耗材数量,加收相应费用。


 

《服务项目价格》将强化磁共振扫描归为医技诊疗类项目,根据《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可另收费的一次性材料目录》(以下简称《材料目录》)的规定,医技诊疗类项目可另收费的一次性材料不包括高压造影注射器。因此,医疗机构行强化磁共振扫描使用一次性高压造影注射器时不得按耗材收取费用。


 

三、合理性分析


 

既然《材料目录》规定的磁共振扫描高压造影注射器可加收金额低于医疗机构的使用成本,是否说明我省制定的《材料目录》标准过低,进而会影响医疗机构行强化磁共振扫描的意愿呢。


 

笔者考察了市面常见的高压造影注射器价格,国产价格一般在三十元到七、八十元之间,进口价格一般在一百元到一百五十元之间。不同价格的产品可能在注射流速精度、脉冲控制、兼容性等方面存在技术差异,但《服务项目价格》中的加收标准是基于满足常规诊断需求的、市场主流的产品成本制定的。例如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公布的成交公告,编号为YGHC20240037的一次性使用高压造影注射器及附件项目一次性使用高压造影注射器及附件的价格为36元/套,编号为YGHC2024008的一次性使用高压造影注射器及附件项目一次性使用高压造影注射器及附件的价格为36元/个。可见《材料目录》规定的费用标准足以覆盖使用高压造影注射器的成本。案例中的医院使用的高压造影注射器价格高于《材料目录》规定的价格,反映了该院的个别采购成本高于政策制定所依据的社会平均成本,不能说明《材料目录》标准不合理。


 

若允许按实际成本收费,虽能更精确反映支出,但也对医保基金的预算管理和价格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并可能增加因采购环节不透明而引发的套取基金风险。当前采用固定加收标准,是出于简化管理、统一标准和防范潜在风险的考虑。此外,国家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证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服务项目价格》和《材料目录》共同界定的、医保基金予以支付的价格即是在满足基本医疗需求的基础上制定的,足以覆盖执行相关诊疗服务的主要成本。医疗机构为提高检查效果,使用的高压造影注射器质量确实较高,系超过了基本医疗需求范围,费用自然不应由医保基金承担。


 

四、总结


 

综上所述,山东省医疗机构在行强化磁共振扫描时使用高压造影注射器的,应当按照项目说明规定,按使用高压造影注射器的数量加收相应费用,不得收取高压造影注射器耗材费用。如为满足诊疗需要,必须使用价格更高的高压造影注射器,该费用也不得由医保基金承担。医疗机构也可以不上传医保系统,由患者完全承担该费用。但应当注意事先告知患者使用高质量高压造影注射器是自费项目,经患者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仍违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可能面临医保基金行政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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