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开勇
职务:高级合伙人/合伙人会议副主席/城建房地产一部主任
电话:+86 18663775581
邮箱:zhao_kaiyong@163.com
工作语言:中文、英文
主要执业领域: 房地产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政府法律事务
◆ 工作经历
赵开勇律师于2007年加入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二级律师,2008年3月至12月,派驻鲁能集团法律合同部,负责合同管理及法律事务工作;曾先后由山东省司法厅选派赴香港参加涉外法律业务培训,由山东省人社厅、司法厅、商务厅、外国专家局共同选派赴美国参加涉外法律业务培训,并在多家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培训、实习。赵律师擅长办理土地投资开发、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商品房交易,房地产融资、公司并购重组,涉外法律事务等方面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从业以来,先后办理了数百起相关案件,极大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赵律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娴熟的办案技巧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和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一致好评。
◆ 代表业绩
非诉项目:
担任山东省住建厅、济南市国有土地招拍挂领导小组、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公用事业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历下区自然资源局、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商河县自然资源局等多家政府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鲁能集团有限公司、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山东黄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巨能资本有限公司、山东鑫苑置业有限公司、山东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山东众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梁地产山东区域集团公司、济南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能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政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国际医学中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全程跟踪参与鲁能领秀城房地产开发、鹊山龙湖土地一级开发、济南市“海绵城市”PPP项目等重大项目,提供现场法律服务。
为济南市中央商务区拆迁项目、济南机场拆迁项目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债券发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诉讼项目:
在山东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代理济南市某局与山东某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案。
在最高人民法院代理济南市某局与青岛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在山东省高院代理山东某置业有限公司与江苏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在山东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代理潍坊某置业有限公司与江西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在济南仲裁委员会代理山东某置业有限公司与济南市历城区某社区居委会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案。
◆ 教育背景
山东大学 硕士研究生 法律硕士
◆ 职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0810744771)
证券业从业资格
◆ 荣誉与评价
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完成先进个人并记个人三等功”荣誉称号(2016年)
济南市司法局党委授予“济南市司法行政系统勇担当、善作为‘出彩型’好干部”荣誉称号(2019年)
◆ 社会活动
山东师范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
山东省律师协会物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理事
山东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服务团成员
济南市律协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
济南市律协公平竞争委员会委员
济南市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中世律所联盟房地产法律事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 专业研究
文章部分:
《未招标的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的效力分析》
《浅议香港土地登记公示制度及其对内地的启示》
《论情势变更原则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适用》
《中标人不签订“中标合同”的法律责任探析》
《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律问题探讨》
《新旧动能转换视域下建设项目审批法律制度创新研究》
著作部分:
参与编写《民商专业律师实务(第4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
参与编写《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适用与探索(第2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济南华润中心55-56层
邮编:250014
电话:0531-66590815
传真:0531-66590906
邮箱:zhongchenglawyer@163.com
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鲁ICP备050255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