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学
办公地点:泰安
职务:高级合伙人/济南区域副主任/城建房地产部主任/众成清泰建设工程业务中心副主任
电话:15318117088
邮箱:sd163zx@163.com
工作语言:中文
主要执业领域:城建房地产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
职务:高级合伙人/济南区域副主任/城建房地产部主任/众成清泰建设工程业务中心副主任
电话:15318117088
邮箱:sd163zx@163.com
工作语言:中文
主要执业领域:城建房地产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
关键词:
刘志学
分类:
人员介绍
工作经历
自1994年12月起从事律师工作,主要从事城建房地产和公司法律事务。
代表业绩
非诉项目:
- 担任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等学校以及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 担任泰山区王家庄社区旧村改造专项法律顾问
- 为山东农业大学收购某学生公寓提供法律服务
- 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争议处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诉讼项目:
- 在山东省高级法院、最高法院代理某某实业贸易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 在山东省高院代理某建设公司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案
- 在泰安市中级法院、山东省高级法院代理《泰山大典》著作权纠纷案
- 代理某医学院与闫某不授予学士学位案被泰安市中级法院评为泰安法院2015年度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教育背景
山东大学 法律本科
职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709199410880490)
荣誉与评价
一级律师
泰安市百姓信赖的优秀律师
泰安市优秀律师
泰安市优秀房地产专业律师
泰安市十佳律师
泰安仲裁委员会十佳仲裁员
山东省律师协会评定为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
社会活动
山东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泰安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泰安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泰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
泰安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评标专家
泰安市党政一体法律专家库成员
民进泰安市委法律支部主委
专业研究
《决策与信息》杂志发表论文《小产权房的法律保护相关问题探讨》
《法制与社会》杂志发表论文《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性质和毁标者的法律责任》
《职工法律天地》杂志发表《略论购房人按揭“断供”后开发商的合同解除权》评为优秀论文一等奖
《大众法制》发表论文《浅议责任保险合同中第三人的请求权》
论文《商品房认购书法律问题探析》获山东律师论坛二等奖
论文《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认定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获山东律师论坛三等奖
论文《律师服务收费制度改革的初步设想》入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第四届中国律师论坛百篇优秀论文集》。
《卷宗》杂志发表论文《高校退出企业经营的路径分析》
《时代教育》杂志发表论文《新时期房地产法律建设中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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