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娜

办公地点:济南
职务:兼职律师
电话:15624572521(微信同号)
工作语言:中文
主要执业领域:交通犯罪、食药犯罪、未成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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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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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介绍

◆ 工作经历

刘娜,武汉大学刑法学博士,中共党员,兼职律师。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 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国刑法学、犯罪学,山东省政府法制学会理事、山东省刑法学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主持省部级课题2项、厅级课题3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司法部等10余项课题,在《青少年犯罪问题》《山东审判》等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

2014年开始从事刑事法学教学与研究,讲授《刑法案例研习》《刑事诉讼实训》等实务课程,多次为司法系统培训授课、指导学生参与法律援助案件。2018年起兼职律师执业,代理多起刑事、民事案件,担任医药企业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刑事辩护理论与实务办案经验,认真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 教育背景

武汉大学刑法学博士

◆ 主要承担项目

  • 2019年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制售假药案件行刑归位问题研究
  •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食药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与分流机制研究
  • 山东省人文社科课题:未成年犯罪防控视角下的刑罚向度研究
  • 国家社科项目:《新疆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反恐机制研究》
  • 中国法学会课题:《去极端化背景下的校园反恐机制研究》

◆ 荣誉奖励

  • 指导学生荣获“淮海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比赛冠军
  • 指导学生荣获“金企鹅杯”全国大学生网络模拟法庭比赛二等奖
  • 博士论文《刑罚威慑效能实证研究——以犯罪预防为视角》获武汉大学优秀博士论文

◆ 专业研究

文章部分:

  • 《劝返的现实困境与突破路径》,《湖北社会科学》,2014年第2期。
  • 《网络诽谤案中自诉人取证之公权力救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4年第2期。
  • 《从死刑错案反观死刑案件中的刑事辩护——以五例典型的故意杀人罪死刑错案为样本》,《犯罪研究》,2014年第6期。
  • 《未成年人犯罪刑罚设置的向度选择》,《青少年犯罪问题》,2019年第4期。
  • 《新<药品管理法>施行后制售假药案件认定的思路转向》,《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2020年第5期。

◆ 社会活动

  •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 硕士生导师;
  • 山东省政府法制学会理事;
  • 山东省刑法学会理事;
  • 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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