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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人均被免于刑事处罚,我所王智、王君杰律师 成功办理一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

两名被告人均被免于刑事处罚,我所王智、王君杰律师 成功办理一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

  • 分类:律所动态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4-26 14:30
  • 访问量:

【概要描述】两名被告人均被免于刑事处罚,我所王智、王君杰律师 成功办理一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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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0日,我所王智、王君杰律师办理的一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宣判,王智、王君杰律师分别担任辩护人的两名被告人宋某某、李某某均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两名在押被告人被当庭释放。

       据悉,该起刑事案件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单县司法机关审理的第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单县相关司法机关对该案高度重视,组成了以法院院长为审判长、副院长为主审审判员的合议庭,检察长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我所两名律师在对在案证据、法律规定进行全面、深度掌握和分析的基础上,以事实为依据,据“法”力争,最终辩护意见被合议庭采纳,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也积累了丰富的辩护经验。

       本案的办理过程可谓一波三折:

       2018年5月份,侦查机关以两名被告人涉嫌诈骗、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多项罪名,对两名被告人刑事拘留。案发后,被告人亲属委托的当地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又被当地看守所以“两名被告人涉嫌重大贿赂犯罪”为由不同意律师会见。后被告人亲属委托我所律师担任辩护人。我所律师对案件进行分析后认为:一、两名被告人没有诈骗、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重大贿赂的犯罪行为;二、两名被告人虽然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或虽构成犯罪但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三、看守所不同意律师会见没有法律依据。基于上述判断,我所两名律师前往看守所进行交涉,在交涉无果后又与侦查机关办案人员进行当面交流,根据已经了解的案情和法律规定反复向办案人员陈述律师观点,并提交了书面律师意见。经过努力,在我所律师介入案件一周后,两名被告人被取保候审。

       但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再次发生变化。2018年9月,检察机关以“本案属于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人宋某某(王智律师担任其辩护人)涉嫌虚假诉讼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李某某(王君杰律师担任其辩护人)涉嫌非法拘禁罪”为由,将两名被告人逮捕并向法院提起公诉,两名被告人再次被羁押。

        在法院审理阶段,我所律师积极辩护。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某某不构成虚假诉讼罪;被告人宋某某、李某某虽构成非法拘禁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对二被告人的辩护人请求对宋、李二人免于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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