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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善尽美,办精品案件——记济南市十佳女律师及“三八”红旗手王智

尽善尽美,办精品案件——记济南市十佳女律师及“三八”红旗手王智

  • 分类:律师风采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07-03-04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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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智律师,一九九五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众成仁和律师集团(济南)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济南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荣获“济南市十佳女律师”荣誉称号及济南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王智律师执业十余年中,正值中国改革开放纵深发展的阶段,国情在转变,思想在更新,法律法规也在宏观和微观的调整中不断健全。为了做一名好律师,她执业之初就圈下了自己的奋斗目标,用勤奋绘制自己无悔的律师人生。经过十年的不懈努力,她在民商事及刑事法律事务领域取得了骄人的业绩,被评为山东省维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先进法律工作者、济南市十佳女律师;先后担任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联通济南公司等十余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承办各类案件五百余起,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数千万元,使数十人无罪、从轻或减轻刑事责任,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干律师,就要把律师当做一项崇高的事业,而不是谋生的手段”,这是众成仁和律师集团倡导的职业理念,同时也是王智律师的座右铭,正是对于律师事业的这种责任感和使命感,使王智律师全身心投入到律师事业中。
    王智律师不但关注各类法律热点问题的研讨,更借助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积极寻求现实解决之道,以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一九九九年,正值我国经济立法的活跃期,在《担保法》领域一度形成热点,由于当时《担保法》的配套司法解释不完善,使大量的担保法律实务问题在实践中难以准确的找到适法依据。王智律师曾承办一起贷款担保案件,海南省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因为其股东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陷入金额逾五千万元的贷款担保合同纠纷中。原审判定海南某工贸公司承担连带还款担保责任。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由于借款人名存实亡,全部的还款责任落在了海南这家公司身上,该公司资产即将被拍卖,企业数千名职工面临下岗厄运。经多方咨询该公司皆被告知“该案事实清楚,在现有《担保法》法律框架下改判很难!”几经辗转公司负责人找到了王智律师,在仔细研究该案判决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后,王智律师注意到原审忽视了借款人是担保人的股东之一,担保合同的签订未经董事会决议通过这一细节。凭借对《公司法》的熟悉和扎实的法律理论积累,她敏锐的意识到:如果能突破《担保法》的局限,适用《公司法》关于“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规定,该案将柳暗花明!时间不容王智律师多想,必须拿出高水平的申诉材料来。面对本案所反映出的“违反法律禁止性条款,签订的担保合同应认定无效”的法学理论挑战,王智律师一夜未眠,以平日里法学积累造就的理论功底和多年来律师实务锻炼出的思辩能力反复推敲申诉思路,第二天一份说理透彻,文辞精要、打印装订规范的申诉材料摆在了当事人面前。看到希望的这家公司当即决定委托王智律师代理该案的申诉。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王智律师的代理意见被法庭采纳,该案予以改判,免除了担保责任,该公司起死回生。该案审结一年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适用《担保法》的司法解释,王智律师在代理该案中提出的观点在这个解释中有了明确的规定。
    二00二年王智律师代理了山东省首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原告天津某塑料制品厂诉被告山东德州某塑料制品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由于无先例可循,王智律师作为被告的诉讼代理人,花费大量时间跑书店、图书馆、上网收集相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司法解释以及塑料产品生产工艺的资料,还冒着严寒多次到德州实地调查取证,法院终审判决确认委托人拥有外观设计专利先用权,对原告的专利权不构成侵权。该案在省高院网站公布后,成为处理此类案件的典型案例。
    由于律师参予刑事诉讼环节多,困难多,受委屈多,执业风险大等原因,部分律师对刑事案件绕道而行,然而王智律师却知难而上把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将刑事业务作为自己的主攻方向。刑事辩护是律师业务的传统领域,是一个最能体现律师功力的领域。现在的刑事犯罪涉及到了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金融、票据、税收、知识产权等等,非常复杂。所以刑事辩护律师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时俱进,不仅要懂得法律,还要懂得经济、懂得与法律有关的边沿科学,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
某省级金融机构的部门负责人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该案起诉到法院后,他的家人找到一位高校的法学教授希望做罪轻辩护,该教授擅长民商法学兼办刑事案件,感到本案复杂,便推荐王智律师为其辩护,接受委托后王智律师了解到被告人收取他人钱款属实,但收取该款是否合法存在争议,经多方取证,证实被告人收取该款并不是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仅是在提供技术服务后所获取的劳务报酬,同时经查阅资料,找到类似情形不认为是犯罪的案例。据此,王智律师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后公诉机关撤销该案,被告人又重回工作岗位。
    王智律师曾承办过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该案系单位共同犯罪,犯罪金额高达一千一百余万元,就此犯罪数额而言作为单位负责人的被告人孙×法定刑期应在十年以上,为其辩护相当棘手。王智律师查阅卷宗材料后,拟定了辩护方案,以单位犯罪的从犯辩护是一个超越常规的方案,如果辩护成功被告人将会有被判处缓刑的可能。但决定采用这一大胆的辩护方案并不容易,因为司法实践中,单位犯罪是否区分主从犯问题存在很大争议,如果不审慎处理,将面临辩护意见不被法庭采纳,被告人被处以重刑的风险。在听取被告人的辩解后,王智律师凭着其一贯秉持的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律师终极目标”的执著心,凭着十数年法学理论修养和律师执业经验积累的信心,对单位犯罪问题作了专题研究,仅辩护词就五易其稿。经努力铁路中院最终采纳了王智律师关于孙×系从犯的辩护意见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案件审结后,王智律师及时总结办案经验,撰写了论文《单位犯罪的共犯问题研究》,该论文在市律师业务理论研讨中获奖。
    作为刑事业务部主任,王智律师为提高本所刑事业务水平,确保办案质量,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和律师的信誉,除自己不断强化刑法专业知识的学习外,还对新入所律师进行办理刑事案件规程培训,并承担对所内其他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提供咨询性意见及专业资料的工作。二00六年作为刑法专业律师参加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国家安全厅、山东省司法厅等部门《关于在刑事辩护中保障律师权利和规范律师行为的意见》的起草工作,有力推动了我省刑事辩护业务的发展。
在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王智律师还热心公益事业,关爱回报社会。积极参加救助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活动,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定王智律师为本市一起恶性抢劫杀人案的被告人姜××辩护,该案是一起多人参与的共同犯罪案件,案卷共有数百页,王智律师认真查阅了全部卷宗材料。王智律师始终认为刑事案件关乎被告人的生命与自由,容不得半点疏漏,不能有丝毫懈怠。刚开始被告人对律师的辩护工作心存疑虑,认为法院指定的律师只不过是走走过场罢了。通过多次会见被告人,了解其作案时的主、客观情况,对全案证据材料进行细致入微的研究,仔细核对、推敲卷宗中每一份同案犯的供述以及证人证言,勘验笔录、鉴定报告,从而找到了为之辩护的有利情节。王智律师的认真负责终于赢得了被告人的信赖。经过庭审,法庭采纳了王智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姜××在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该案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王智律师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同时也赢得承办法官的钦佩。
一名律师要取得成功,个人的勤奋努力是重要的,但一个有利于个人发展能力、发挥才智的舞台也是必不可少的。王智律师常说自己是幸运的,在众成仁和律师集团(济南)事务所她不但得到一个充分施展才华的平台,有幸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更幸运地得到了全国优秀律师王广仁主任在业务素质、客户维护,沟通能力等方面的指导。王主任对王智律师讲,办案就要精益求精、尽善尽美,争取将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办成精品。
    王智律师执业十余年的切实感受是:律师是强者的职业,每天面临新的课题和挑战。而这对她来说又是挡不住的诱惑。“律师职业成就了我的人生,让我体验到生命的价值。”十年律师做下来,她对自己今后的律师生涯充满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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