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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浅析因热射病死亡是否应认定为商业保险的意外事故


Published:

2024-04-02

如今,商业保险已成为与社会生活及公民利益密切相关的保险险种。购买商业险的目的是为了当意外来临时,能够给获得一份补偿性财产保障。但是在实践中,保险公司却会对“意外事故”做严苛的界定,拒不认定热射病等含有病字的意外事故,从而缩小赔付范围。

摘要

 

如今,商业保险已成为与社会生活及公民利益密切相关的保险险种。购买商业险的目的是为了当意外来临时,能够给获得一份补偿性财产保障。但是在实践中,保险公司却会对“意外事故”做严苛的界定,拒不认定热射病等含有病字的意外事故,从而缩小赔付范围。

 

(一)机动车商业保险承保的意外事故

何为商业保险中的意外事故?我国《保险法》中没有明确意外事故的含义,也没有明确“意外”的内涵和“意外”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等,导致在司法实践中针对意外伤害事故容易产生争议。虽然在《保险法》中没有明确的定义,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定义却是相当明确且严格。按照我国主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的“要件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必须具备四个条件,即外来性、突发性、非本意性、非疾病性。构成意外伤害必须四个要件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在实际理赔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的要求是四个要件同时存在,这就大大提高了理赔的条件,缩小了赔付范围。

意外事故之含义,其中“意外”为核心内容,简单讲就是“意料之外”、非本意、不可预见。我国现行保险行业通用的“意外”定义和构成要件来源于此前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行业指导性条款的公告》,该公告虽已废止,但是我国保险行业关于“意外”的内涵却通用至今,即意外事故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而使身体遭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二)因热射病死亡是否属于意外事故

在界定热射病死亡是否属于意外事故前,先要理解何为热射病?热射病是指因高温引起的人体体温调节功能失调,体内热量过度积蓄,从而引发神经器官受损。由此可见,热射病是由外界高温环境引起的,结合前述我国保险行业对“意外事故”构成要件的要求,即外来性、突发性、非本意性、非疾病性来逐一分析下热射病是否属于意外事故。

1、关于热射病的外来性问题。热射病属于外界高温引发严重中暑的一种情形,该疾病的发生源于体内,但导致疾病发生的根本原因在外界高温环境的影响,从而引发身体机能变化,属于外来因素。

2、关于热射病是否有突发性的问题。热射病不是普通的中暑,在中暑的分级中是重症中暑,是一种致命性疾病,病死率高。其特点为发病急、病情进展快,会突然失去行动能力,自然没有自救的能力,热射病的发病是具有突发性的。

3、关于是否非本意性的问题。保险公司的观点通常为:受害人作为成年人熟悉四季更迭以及气温的发展过程,加之现在的气象科技水平发达,已经完全能够对高温天气进行准确预报,同时高温天气能对人身造成伤害也是普通人应知的基本常识,完全可以通过有效手段,预防和避免高温天气对身体造成的伤害。但是众所周知,热射病是由外界高温引发的一种重症中暑,国家卫健委在对于热射病的诱因谨慎的描述为“高温高湿的气候因素和高强度体力活动是导致热射病最主要的危险因素。经典型热射病主要由高温和(或)高湿环境因素引起,通常没有剧烈的体力活动。劳力型热射病主要由于高强度体力活动引起机体产热与散热失衡而发病。”。虽然高温天气可预见,高温天气是诱发热射病的最主要危险因素,即便是采取了防暑防晒的措施也有可能中暑发病。因此,对高温的可预见性与对热射病发病的可预见性并无关系,具有不可预见性。因此,热射病的发病属于非本意的。

4、关于热射病是否属于非疾病的问题。保险公司的观点通常为“热射病是最严重的中暑,气温升高会中暑,气温降低会感冒,这是天气变化导致的疾病。”由此可见,保险公司也认为热射病是天气变化引起的。同时,保险公司会认为根据医学规范热射病属于疾病,而不具有非疾病性。针对这一争议,需要先理清什么是疾病?疾病通常是人自身内部已经存在的疾病发作所导致的损害。涉案事故的发生并非受害者朱某自身原有疾病所致,而是外界高温或高湿天气导致的物理性损伤,非自发性或者陈旧性疾病。此类情况,应对疾病作缩小解释。因此,热射病这种由外界环境引起的疾病不应当属于保险条款解释中的“疾病”,而是属于非疾病的。

 

综上,热射病具有外来性、突发性、非本意性、非疾病的特征,完全符合现行保险行业“意外事故”的构成条件。因热射病导致的伤害(死亡)属于意外事故,故而在商业保险理赔中,应认定为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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