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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 档案管理通过省二级标准认定


Published:

2004-11-05

8月20日,济南市档案局按照《山东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目标管理认定办法》,对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的档案管理工作从管理体制、制度及基础设施、档案的利用等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考评,最终认定该所的档案管理工作达到了山东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目标管理认定省二级标准。
  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多年来把档案管理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建设来抓,尤其是整所转制工作完成以后,该所为了实现建设规范化、规模化律师事务所,争创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的奋斗目标,更是把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提到了重要议程。为了实现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先后制定了九项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成立了律师业务案卷质量检查小组,聘用了专职的档案管理人员,设置了专门的档案室、图书室,购置了吸尘器、除湿机、灭火器、铁皮档案橱等符合要求的设备。按照文书、会计、业务、照片、实物五个部分立卷,编制了档案管理微机程序。同时,为了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所里还派员参加了济南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员岗位培训班。 
  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的档案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初步实现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为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更好的为律师工作提供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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