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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众成清泰济南所丁振华律师获聘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届听证员


Published:

2025-10-23

10月21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第二届听证员聘任仪式。经严格资质审查与组织考察,众成清泰济南所高级合伙人丁振华获聘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届听证员,任期三年。

10月21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第二届听证员聘任仪式。经严格资质审查与组织考察,众成清泰济南所高级合伙人丁振华获聘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届听证员,任期三年。


 


 

此次选聘,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共面向社会公开选任听证员50名,选聘过程严格,全面考察候选人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与群众评价。丁振华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执业经验与良好的职业声誉,从候选人中脱颖而出,在圆满完成第一届听证员职责后,再次获此聘任。


 


 

听证员制度是检察机关深化法律监督、推进司法公开的关键举措。依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听证员将参与羁押必要性审查、拟不起诉、公益诉讼等案件听证,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为检察机关办案提供重要参考。


 

丁振华律师的再度获聘,既是对其个人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的认可,也体现了司法机关对众成清泰专业实力与服务品质的肯定。众成清泰将以此次获聘为契机,持续深化与检察机关的协作交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为构建更加公开、高效、权威的检察听证制度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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