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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毛宇坤律师、李嘉恒实习律师应邀为济南市长清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法律事务专项培训
2021年10月29日,众成清泰济南所律师毛宇坤、实习律师李嘉恒,应邀为济南市长清区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操作指引&案例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法律事务专项培训。 此次培训内容主要围绕政府机关在办理依申请公开时应注意的要点、流程、判断方法、口径、法律依据及案例进行分享,从专业角度依托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遇到的雷区进行了讲解。 毛宇坤律师、李嘉恒实习律师围绕培训主旨,结合经典案例,针对依申请公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注意事项开展了详细的培训。参会人员纷纷对此次培训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表示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自身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受益匪浅。
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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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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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
10月27日下午,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举行企业年金签约仪式。中国人寿德州分公司城区团险部经理王文民、副经理甄亮、主管孙冬冰代表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席了签约仪式。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艾宪松、副主任周琼、工会主席刘辉及部分合伙人和律师出席了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由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工会主席刘辉主持,副主任周琼与中国人寿德州分公司城区团险部经理王文民分别致辞,艾宪松主任与王文民经理代表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与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企业年金受托管理合同的正式签约。人寿德州分公司城区团险部主管孙冬冰对企业年金的相关知识为大家进行了精彩的讲解。 企业年金计划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支柱和有力补充,是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提高职工养老保障层次的一种有效途径,也是现代企业薪酬福利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一直积极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健全完善薪酬福利制度。企业年金方案的启动,必将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也为员工未来的幸福生活提供了有利保障。此次签约仪式的顺利举行,标志着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成为德州市德城区首家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单位,也是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受托管理的山东省内首家律师事务所。企业年金制度的实施突显了众成清泰以人为本的重要理念,增强了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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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
赵开勇律师受邀为市政资产运营公司开展建设工程施工阶段法律风险管控培训
10月26日,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伙人会议副主席、城建房地产二部主任赵开勇律师,受邀为济南市政公用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开展“发包人视角下建设施工阶段法律风险管控”专题法律培训。 赵开勇律师结合实务经验,从建设工程施工领域比较突出的工期问题、质量问题、工程价款结算问题、农民工欠薪处理问题、工程签证与索赔问题、保修问题以及工程档案管理问题等十个方面,对发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进行风险管控等问题进行了讲解,并结合典型案例,对市政资产运营公司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重点剖析,多角度提出了应对策略及专业性建议。济南市政公用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领导及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参训人员对赵律师授课给予高度评价。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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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
视点 | 关于“程序法从新”与“法不溯及既往”在新行政处罚法修订实施的一点思考
问题提出 行政机关于2021年7月20日对发生于2019年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其应当适用《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2021年7月15日实施),还是应当适用《行政处罚法》(2017修正)? 具体而言,若该行政机关拟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应当依据《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2021年7月15日实施)第四十四条,还是应当依据《行政处罚法》(2017修正)第三十一条? “法不溯及既往”的理论证成 一种观点认为,问题提出情形下,应当依据《行政处罚法》(2017修正)第三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证成如下: 《立法法》(2015年修正)第九十三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第三十七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由此,因违法行为发生于新法实施之前,且新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未区分实体法、程序法的情况下,该法律规定作出了法律保留,暨无论实体法还是程序法在没有“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情形下,都统一适 用于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新的程序法没有溯及力。 综上,问题提出情形下,应当依据《行政处罚法》(2017修正)第三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程序法从新”的理论证成 另一种观点认为,问题提出情形下,应当依据《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第四十四条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证成如下: 《立法法》(2015年修正)第九十三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04)96号〕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时,实体问题适用旧法规定,程序问题适用新法规定,但下列情形除外:(一)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的;(二)适用新法对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更为有利的;(三)按照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应当适用新法的实体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发〔1996〕28号司法解释问题的批复》[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2019年7月8日发布;2019年7月20日实施)废止]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6〕28号《关于在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是一项关于人民法院案件管辖问题的程序性规定。不论购销合同是在该规定生效前签订的还是生效后签订的,凡在该规定生效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应适用该规定,而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2〕23号)规定,2013年1月1日未结案件适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但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案件,2013年1月1日前依照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已经完成的程序事项,仍然有效。 由此,虽然“程序从新法”未明确载明于相关法律,但《立法法》第九十三条所确立的“从旧兼有利”暨确立了程序法从新的原则,因修改后的程序法必然更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为最普遍适用的程序法—《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前后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也通过司法解释给予了程序法从新这一明确答案。而且,早在1998年和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处理案件管辖的程序性规定和行政案件适用法律纪要中给出的答案与前述内容具有一致性。 从法律规定的文本描述上分析,《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第四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比《行政处罚法》(2017年修正)第三十七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增加并删减了内容,突出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更彰显了程序有利性。 综上所述,问题提出情形下,应当依据《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2021年7月15日实施)第四十四条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笔者倾向于第二种证成观点,理由为笔者基本认为程序法原则上只是在程序上提供法律救济和实现权利(或权力)的方法和途径,在问题提出情形下,溯及既往不影响违法行为主体的信赖利益。 无独有偶,笔者查询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1年10月8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罚〔2021〕74号)》,案涉事实发生于2021年4月及之前,但总局适用了新的《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 </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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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
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奉献社会”的服务宗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采取“党建 ”的工作模式,以党建促所建,以党建促发展、以党建促业务、以党建促品牌,实现党建工作全面统领。律所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律所党组织先后被授予“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党建 律所管理”。律所把党建工作及党的政治保障作用写入律所章程,实行党委成员与管理团队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高度融合。律所人事安排、业务发展和管理等重大事项决策都要有党的“声音”,充分体现党组织在律所管理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保障作用。 “党建 团队建设”。律所内部党组织的建设与业务部门划分相结合,部门主任基本由党支部书记担任,部门团队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律师在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团队专业建设中身先士卒,积极带领团队发展。经过多年积极打造,律所多个专业在业界已具有明显优势。 “党建 市场拓展”。作为山东省第一家设立党委的律师事务所,党建已成为律所特色品牌。律所积极利用党建品牌优势拓展服务市场,充分体现律所政治坚定、方向正确、管理规范、队伍素质高等党建工作所赋予的基因和色彩,与客户开展党建交流、党建联谊、党建学习等特色业务交流活动。党建品牌优势助力律所在党政机关和国企类市场拓展取得明显效果。 “党建 业务承办”。律所将党建全面统领落实到具体的业务中,如承办破产案件时,为适应破产案件对律师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团队合作等的高要求,律所指派党组织班子成员担任齐星集团二十七家企业破产重整案业务团队负责人,指派多名党员律师作为业务骨干,带领20多位律师历时1年多的时间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受到省政府的高度评价;临沂北城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案中,在项目服务现场成立了临时党支部,通过党组织的统领、协调,妥善处理了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党建 文化建设”。律所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团支部、青工委、女工委的作用,将各类文化活动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营造正面健康、团结友爱的文化氛围,积极提高员工集体意识,增强律师队伍归属感。每逢儿童节、妇女节、老人节、春节等节假日,律所都组织特色活动,组建众成清泰律师乐团、篮球队、足球队,全所员工深深体会到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为事业发展注入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建 社会责任”。多年来,律所积极组织党员律师和员工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十多位律师先后参与西部无律师县法律援助、“1 1”法律援助,律所指派律师常年担任青少年、妇女、环卫工人、农民工等维权志愿者,多年坚持每周指派律师到济南市残联现场值班,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设立“广仁基金”积极向灾区、疫区捐赠款物,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帮扶贫困村,多位律师参与村居法律顾问活动,免费向基层和农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做好新时代党建工作任重道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推进“党建 ”工作模式为载体,将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到法律服务工作中,全力建设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过得硬、操守上信得过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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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
2021年10月26日,众成清泰济南所高级合伙人、房产一部主任宋慧冬律师,应邀为国欣颐养生态城项目开展法律事务专项培训,此次培训的题目为《房地产广告不能触碰的“雷区”》。 此次培训内容主要围绕房地产广告不能触碰的雷区开展,从房地产广告相关的法律规定、广告中的相关概念两个方面,结合经典案例展开讲解。以房地产广告的性质、广告发布应当遵循的原则、广告的内容准则为基础,重点讲解了房地产广告禁用语,从企业角度讲解了广告行为规范、广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宋慧冬律师围绕培训主旨,结合经典案例,针对地产广告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注意事项开展了详细培训。参会职工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切实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对此次培训给予了高度评价。
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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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
2021年9月30日,经众成清泰联盟主席团和各成员所一致决议,终止《众成清泰联盟合作协议》,解散众成清泰联盟。 自即日起,众成清泰联盟停止全部活动进入终止清算,联盟、联盟内各机构和各成员所同时停止对外使用有关联盟名义的所有称谓。联盟将按终止协议约定最迟不晚于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终止清算。 特此公告。 众成清泰联盟秘书处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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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
众成清泰德州所艾宪松、周鹏律师参加山东省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委员会2021年度会议暨双碳法律服务研讨会
2021年10月23日,山东省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2021年年会在济南文博苑酒店召开,同时与济南市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共同举办了“双碳”法律服务研讨会。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是山东省律协组建的专业法律委员会,我所艾宪松律师担任主任,周鹏律师担任秘书长,委员会吸收了省内各地市环境保护法律专业律师。 研讨会由省律协环资委副主任、济南律协环资委主任宋俊博律师主持。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吴泓洋以《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为题,以气候变化为出发点,从政策及实务现状分别为到会委员分享了实务经验。山东省科学院生态研究所所长许崇庆以《碳路山东-双碳目标约束下的山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为题,立足于山东客观情况,深入剖析了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谢桂山以《碳达峰、碳中和法律问题研究》为题,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帮助大家进一步提升了对双碳法律实务和理论的认识。山东省律协环资委、济南市律协环资委、青岛市律协生态能源委共计40多名委员参加研讨会,研讨会通过腾讯会议系统同步向全省律师进行了直播。 研讨会后,省律协环资委召开了2021年年度会议,会议由省律协常务理事、环资委主任艾宪松主持,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协会分管副会长霍建平,监事会监事艾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高尚涛律师等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并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传达了第十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山东省律师行业党委扩大会议精神。山东省律协环资委委员、青岛市律协生态能源委主任盛雁律师向与会委员介绍了青岛律协生态文保护和能源委员会工作开展的相关情况和工作模式;济南市律协环资委委员罗祥虎律师向大家分享了环保法律服务产品及实务经验;高尚涛律师分享了其多年从事环保法律服务方面的实务经验。与会委员就本专业委员会工作开展并围绕相关律师业务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交流。 霍建平副会长作重要讲话,要求全体委员首先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政治能力,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围绕“加快推动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主线,切实做好律师专业化发展的文章和相关工作,全省从事环境和资源保护业务的律师要强化责任担当,依法依规执业,积极推动环资律师在山东各市开展法律服务,带动各市环保法律服务业务发展,从理论及实务方面发挥环保律师的积极作用。 参会委员表示本次会议收获颇丰,深入学习了“双碳”法律理论和实务,了解了政策导向及实务发展趋势,提升了理论水平,为研发相关法律服务产品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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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
2021年10月23日,在中国建筑业协会指导下,由江苏、浙江、上海、山东、江西、福建、安徽等省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主办的第六届华东地区建筑企业法务工作经验交流会在苏州隆重召开,华东地区建筑企业经营、法务领导以及专业律师近300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众成清泰济南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众成清泰律法研究院院长李恒律师,作为山东省建筑业协会法商委秘书长受邀参会。 大会开幕式由《建筑时报》总编辑余凯凯主持,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会长张宁宁,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副会长、秘书长陈太祥,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刘剑,全国律协建房委副主任林镥海等领导致辞。会议公布了2021年度华东建筑企业优秀法务团队和个人评价结果,并举行了颁奖典礼。 演讲环节由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蒋兆康主持,全国律协建房委副主任林镥海、上海市建纬(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顾增平分别从不同角度发表了专业演讲。 会议交流发言环节由江西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张华、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马丽主持,王永维、金水根、邓文君、郦煜超、王国胜、柳卫红、苏航、成奕等进行了专业交流发言。 会议最后,李恒律师从建筑企业法务的职业认同感、职业荣誉感和职业责任感、优秀建筑企业的共性和特性、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内的行业形势和挑战、持续关注的工程法务热点问题等方面,对本次会议作了精彩的总结发言。
2021-10-25
众成清泰济南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