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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 众成清泰济南所助力亿盛、同合、米萝三公司联合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Published:

2023-07-19

2023年7月17日,在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称“临沂高新法院”)的主持下,在全体债权人的理解、配合与支持下,由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的山东亿盛铝业有限公司(下称“亿盛公司”)、临沂同合饲料有限公司(下称“同合公司”)、临沂米萝瓷业有限公司(下成“米萝公司”)三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临沂高新法院因三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于2023年5月8日决定对三公司进行预重整,预重整期限为三个月,并指定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三公司临时管理人。后为防止资产进一步减损,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临沂高新法院于2023年6月1日裁定受理三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本所接受指定后,在临沂高新法院的指导下,迅速组建管理人团队,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三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全国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网络方式召开,管理人代表、审计评估机构代表、债务人代表、债权人主席、职工代表现场参会,其余债权人通过网络形式参会。会上,管理人作了《执行职务阶段性工作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查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等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表决,表决事项以高票赞成率通过,圆满完成各项议程。       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是全体债权人、债务人与管理人共同努力的结果,有利于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后续管理人将继续忠实履行各项职责,在法院及债权人监督下开展各项工作,努力确保三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从而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3年7月17日,在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称“临沂高新法院”)的主持下,在全体债权人的理解、配合与支持下,由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的山东亿盛铝业有限公司(下称“亿盛公司”)、临沂同合饲料有限公司(下称“同合公司”)、临沂米萝瓷业有限公司(下成“米萝公司”)三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临沂高新法院因三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于2023年5月8日决定对三公司进行预重整,预重整期限为三个月,并指定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三公司临时管理人。后为防止资产进一步减损,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临沂高新法院于2023年6月1日裁定受理三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本所接受指定后,在临沂高新法院的指导下,迅速组建管理人团队,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三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全国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网络方式召开,管理人代表、审计评估机构代表、债务人代表、债权人主席、职工代表现场参会,其余债权人通过网络形式参会。会上,管理人作了《执行职务阶段性工作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查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等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表决,表决事项以高票赞成率通过,圆满完成各项议程。

 

 

 

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是全体债权人、债务人与管理人共同努力的结果,有利于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后续管理人将继续忠实履行各项职责,在法院及债权人监督下开展各项工作,努力确保三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从而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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