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投资3000万港元=香港永居?一文吃透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Published:
2025-08-04
2024年3月1日,香港政府重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旨在通过吸引全球高净值人群落户香港,激活本地财富管理与多元投资生态。这一战略举措自推出以来广受国际投资者关注,市场反响持续升温。截至2025年4月底,投资推广署已累计接收1257宗申请,其中入境事务处已向911位申请人授予“原则上批准”,允许其以访客身份入境完成投资;并已向512位完成投资要求的申请人发出“正式批准”。据初步估算,该计划将吸引逾370亿港元国际资本注入香港市场,为巩固香港作为全球领先资产配置中心和国际金融枢纽的地位注入强劲动能。
2024年3月1日,香港政府重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旨在通过吸引全球高净值人群落户香港,激活本地财富管理与多元投资生态。这一战略举措自推出以来广受国际投资者关注,市场反响持续升温。截至2025年4月底,投资推广署已累计接收1257宗申请,其中入境事务处已向911位申请人授予“原则上批准”,允许其以访客身份入境完成投资;并已向512位完成投资要求的申请人发出“正式批准”。据初步估算,该计划将吸引逾370亿港元国际资本注入香港市场,为巩固香港作为全球领先资产配置中心和国际金融枢纽的地位注入强劲动能。
一、“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申请资格
(一)身份要求:
1、年龄: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须年满18岁或以上。
2、申请人范围(须属如下其一):
(1)外国国民(阿富汗、古巴及朝鲜的国民不包括在内);
(2)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3)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4)台湾华籍居民。
3、没有不良入境记录。
(二)资产要求:
申请人须证明在提出申请前的六个月内,持续绝对实益(明确而无争议的资产,拥有者有能力决定和控制)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的净资产或净资本。在计算净资产时,申请人与家庭成员共同拥有的净资产,其个人绝对实益拥有的份额,可计入资产证明。除现行持有方式外,申请人亦可通过全资拥有的私人公司持有资产,该私人公司须于申请人提出投资规定审查申请之前六个月的整段期间内符合指定条件。
申请人向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申请核实是否符合净资产规定时,须自费聘用《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香港法例第588章)所界定的执业会计师,协助证明其已符合净资产的规定。
(三)投资要求:
申请人在港须投资最少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并维持7年。投资过程中,容许申请人转换投资类别,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投资选择,调配及配置资金。若3000万港元投资存在亏损(即投资市值低于最低投资门槛),无需填补差额;若期间有赚取多余利润,申请人还可提出。
1、投资的3000万港元中,强制300万港元投入港府创新科技基金。
存在锁定期,不保值增值,由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及监督,向与香港有关联的公司或项目作出投资,以支持创新及科技行业和其他有助香港经济长远发展的重点行业。
2、剩余2700万港元投资,可自主选择投资类别。
··金融资产类别··
(1)股票:必须是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票,可用港币或离岸人民币交易。
(2)债券:一类是在联交所上市的债券,如中国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另一类是以港元或人民币计价、由香港政府、外汇基金、铁路公司等发行的债券。
(3)存款证(大额存单):购买银行发行的大额存单或存款证,期限不短于1年,计入投资总额的上限为300万港元。
(4)后偿债项:由香港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也叫AT1债券。所谓后偿债项(subordinated debts)又叫次级债、从属债项,如果所投资公司破产,在获偿顺序上排在债券之后,意味着风险比债券高,同时回报也高。
(5)合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具体包括由获许经营机构管理的证监会认可的:①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公募基金);②港交所的ETF基金;③杠杆及反向产品;④封闭式基金;⑤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⑥投资相连保险等。
(6)有限合伙基金:在香港注册的私募基金,适用《有限合伙基金条例》下的基金,无需香港证监会审批,总投资上限为1000万港元。
··房地产类别··
(1)非住宅房地产:写字楼、商铺、车位、工厂等商业或工业用途的地产,但不包括土地。
(2)住宅房地产:要求单一住宅房地产的成交价须为5000万港元或以上。
投资住宅或非住宅房地产可计入投资总额的上限为1000万港元,即使购买了价值5000万港元的住宅,也只能计1000万港元。
二、“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入境事务处提交“入境申请”前,须先向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申请核实他是否符合净资产规定。经核实符合净资产规定后,入境计划办公室会向申请人发出相关的《审查证明书》和把有关结果通知入境事务处。申请人须在《审查证明书》的有效期内向入境事务处提交“入境申请”。如入境事务处从入境事宜的角度作出审批后给予申请人“原则上批准”,便会向申请人发出签证/进入许可,以便他以访客身份来港逗留不多于180天作出已承诺的投资。
2、在规定的投资期间内完成已承诺的投资后,申请人须先向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申请核实他是否符合投资规定。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核实申请人符合投资规定后,会向申请人发出相关的《审查证明书》和把有关结果通知入境事务处。申请人须在审查证明书的有效期内向入境事务处提交审查证明书,入境事务处将继续审批申请人的“入境申请”,如入境事务处从入境事宜的角度认为申请人符合本计划所需的资格准则,便会就其“入境申请”给予“正式批准”。申请人/投资者及其受养人(如有)一般会获准在香港只受逗留期限限制下逗留不多于24个月,条件是申请人/投资者须在整段期间内持续符合本计划的规定。
3、当24个月的逗留期限届满,投资者向入境事务处申请延长逗留期限前,在不早于他逗留期届满前三个月,他须先向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申请核实他是否符合投资管理规定。经核实投资者符合投资管理规定后,会向投资者发出相关的《审查证明书》和把有关结果通知入境事务处。纵然投资者或仍未取得相关的《审查证明书》,他/她及其受养人(如有)亦须在其逗留期限届满前,向入境事务处申请延长逗留期限。视乎投资者随后能否提交《审查证明书》,入境事务处会就该延长逗留期限申请作出决定。如入境事务处从入境事宜的角度认为投资者及其受养人(如有)仍然符合本计划所需的资格准则,一般会给予投资者及其受养人(如有)延长逗留期限不多于三年。其后延长逗留期限不多于三年的申请,应须跟从相同的申请程序。
4、申请人及其受养人如连续在香港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可依法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申请如获批准,在不抵触相关投资的条款及条件的情况下,届时他们便可自由处置按本计划投资的获许投资资产。
申请人及其受养人不得只将资金投资在香港,必须通常居住连续7年或以上,方可依法申请香港居留权。申请人已投资七年但不符合连续通常居于香港的规定,未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他们可在七年期满后申请无条件在香港逗留签证(即让他们进入香港并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条件或期限所限制)。申请如获批准,在不抵触相关投资的条款及条件的情况下,届时他们便可自由处置按本计划投资的获许投资资产。

三、“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常规问题
1、中国籍申请人,如何证明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
答:中国籍申请人若要申请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需提供外国永居证明文件才能满足资格要求,否则入境事务处可能不予认可或要求申请人补充永居证明文件。譬如:某些小国移民项目,只能给申请人提供外国身份证,但无法提供永居证明文件,则申请人无法申请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另外,外国身份资料如果不是使用中文或英文的话,需要提供翻译件。
2、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的六个月内,所拥有的3000万港元净资产或净资本,必须在香港本地吗?
答:不是。这里的净资产或净资本可以是申请人名下在世界各地的资产、资本,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房产、公司股权等等。申请人通过资产审核后,入境处会授予其“原则性批准”,之后申请人可获短签(不超过180天),而在此期间,申请人可再赴港做出承诺投资。
3、申请人向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申请核实净资产时,能否聘用内地的会计师,协助出具审查报告?
答:申请人只能提交由香港执业会计师签发的履行规定文件,以证明申请人符合净资产规定。
4、“通常居住”是否有严格的时间要求?
答:在考虑申请人是否“通常居住”于香港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而不仅仅是根据在香港逗留的具体时间来判断。根据香港入境条例第2(6)条,香港入境处在审核“通常居住”主要的考虑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离港原因、频次、时长:解释您不在香港的原因,以及离港的次数和时间。
(2)在港固定住所:是否在香港有惯常住所,如租赁合同、水电费单等。
(3)家庭成员在港情况:您的配偶及子女是否在香港居住。
(4)香港本地企业任职:是否受雇于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以及工作性质和收入情况。
(5)合法稳定收入来源:是否有合理的收入维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
(6)按时履行纳税义务:是否在香港合法、按时报税。
5、香港永久性居民和无条件限制逗留,二者有何区别?无条件限制逗留和“一签多行”政策又有何不同?
答:香港“无条件限制逗留” 是指持有人可以进入香港并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条件或期限所限制的一种签证类别。这是香港政府专为投资移民项目设立的特殊逗留许可签证。
香港永久性居民,是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除了享有无条件逗留的权利外,还可以享受永居的各类福利与好处,包括:低税政策、香港购房优惠、医疗与生活福利、全球通行的香港护照、公务员报考资格等等。
“一签多行”则是2024年11月推出的政策,是方便深圳、珠海、横琴户籍居民和居住证持有人赴港澳的特殊政策,核心是:办理“一签多行”签注后,一年内可不限次数赴香港/澳门,但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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