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浅析带薪年休假的相关法律条例
Published:
2024-04-07
随着公众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劳动者们逐渐意识到自己享有众多权利义务,年休假作为员工应当享受的劳动权益之一,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项法定权利,本文仅从《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对带薪年休假问题的相关明确规定进行分析。
随着公众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劳动者们逐渐意识到自己享有众多权利义务,年休假作为员工应当享受的劳动权益之一,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项法定权利,本文仅从《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对带薪年休假问题的相关明确规定进行分析。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令第五百一十四号发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对于职工带薪年休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法条分析1: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Q1:“累计工作”的具体含义?
A:职工在同一单位或不同单位的工作期间,只要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例如,若劳动者在A公司工作12个月,则劳动者离职后立即入职B公司,则在B公司享有当年的带薪年休假;劳动者在A公司工作10个月,则劳动者在入职B公司2个月后即享有当年年休假。实践中,对于“连续”的考察,大多认为是一个自然月,即劳动者从原公司离职后,在一个月内入职新公司即可认为“连续工作”。
法条分析2: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Q2:不足一个自然年时,带薪年休假天数的计算?
A:(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例如,劳动者在B公司最后一个自然年工作天数为210天,其按照规定每年享有5天年休假,则其当年享有2天带薪年休假。计算方式为:210天÷365天×5天=2.87天,因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则其当年剩余210天内,仅享有2天带薪年休假。
法条分析3: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Q3: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计算?
A: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日工资×300%。
该年休假工资计算中,已经包含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在正常发放工资的基础上,用人单位仅需向劳动者补发应休未休年休假所对应的差额工资,即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日工资×200%.
该年休假工资计算中,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法条分析4: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Q4: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承担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
A:依据上述法条规定,因劳动者自身原因,且在劳动者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时,公司方可不承担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
法条分析5:《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Q5:是否适用仲裁时效?
A:带薪年休假适用一年仲裁时效。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故劳动者每年的应休未休年休假的时效应从次年的1月1日起算。例如,劳动者于2014年10月4日入职B公司,其从未享有带薪年休假,其于2022年1月28日申请仲裁,则其主张的直至2020年12月31日前的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诉请均已超过仲裁时效。
希望大家都能学法、懂法、用法,将法律法规作为捍卫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在努力奋斗的同时,也能享受悠闲的假期生活。
关键词:
相关新闻
动态 | 泰国鲲鹏律师事务所到访众成清泰济南所座谈交流 共筑企业出海新桥梁
2025-12-09
2025-12-05
动态|众成清泰济南所岳冬雪律师获聘为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2025-12-03
动态|众成清泰济南所篮球队出征济南市律师协会第七届律师篮球赛 首周豪取两连胜
2025-12-02
2025-11-27
2025-11-13
众成清泰济南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