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律视野 | 中国企业在境内及欧盟的信息交换反垄断合规要点
Published:
2024-07-17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如何在确保商业合作顺利进行的同时避免触犯反垄断法,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反垄断规制的基本原理出发,深入分析信息交换中的反垄断风险,并为中国企业提供应对策略和建议。
在全球化与数字化浪潮的推动下,企业间的信息交换已成为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反垄断法的不断完善,信息交换行为也面临着越来越严格的反垄断规制。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如何在确保商业合作顺利进行的同时避免触犯反垄断法,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将从反垄断规制的基本原理出发,深入分析信息交换中的反垄断风险,并为中国企业提供应对策略和建议。
一、反垄断法的定义与目的
反垄断法,又称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或竞争法,旨在保护市场竞争秩序,防止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其核心目标是确保市场中的竞争是自由、公平和充分的,以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二、信息交换与反垄断规制的关系
信息交换作为商业合作中的常见行为,本身并不必然构成垄断行为。然而,当信息交换涉及敏感信息(如价格、产量、市场份额等)且可能导致经营者之间达成默契或共谋时,就可能触犯反垄断法。特别是当信息交换成为横向垄断协议的前奏或辅助手段时,其反垄断风险更为突出。
三、信息交换中的反垄断风险及合规建议
1、横向垄断协议

2、纵向垄断协议

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4、经营者集中

四、中国企业出海欧盟信息交换反垄断合规要点
欧盟反垄断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体现在《欧共体企业并购控制条例》 (the EC Merger Control Regulation,ECMR)和《欧盟运行条约》(Treaty 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European Union,TFEU)中。欧盟委员会《关于竞争者之间横向垄断协议的指引》(European Commission Guidance on Horizontal Agreements between Competitors)规定了并购交易主体间的信息交换行为,认为竞争者需要特别注意价格信息、生产信息与市场竞争策略信息的交换,以及信息的产生时间、聚合程度、公开度与交换的频率。欧盟并未明确限制交换历史信息,但单纯的交换行为本身即可引起反垄断规制风险(不过多考虑其产生的合理理由和对市场竞争状态的影响)。
中国企业在与欧洲企业的合作中,要做到信息交换反垄断合规,需遵循一系列的原则和步骤。

五、小结与建议
信息交换作为商业合作中的重要环节,在推动企业发展和市场繁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企业在境内及出海欧盟的实践中需严格遵循反垄断法规,确保信息交换的合规性。企业应携手专业律师团队,更好的识别和分析信息交换中的反垄断风险,制定合规策略和应对方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稳健发展并赢得市场的尊重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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