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企业家离婚案中的法律智慧:三步策略助力女方分得超三千万元夫妻共同财产
Published:
2024-11-05
2007年初,李先生设立X天公司,初始注册资金50万元,其中李先生持股80%,实缴出资40万元。2008年9月,李先生与张女士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婚姻期间,X天公司共增资4次,李先生的出资额跃升至1800万元,持股比例为90%,实缴出资达1400万元,张女士未登记为该公司股东。X天公司为其夫妻双方主营业务公司,之后双方还相继成立了10余家企业。此外,李先生在与张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以个人名义购置了18套房产(包括一处海外房产),而张女士的收入来源主要为在X天公司工作每月领取的15000元工资,并且张女士对李先生名下财产规模及情况完全不掌握。2023年10月,张女士因与李先生感情破裂,决定委托本团队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2023年10月16日完成网上立案,但在诉前保全过程中发现,李先生在2023年10月19日将X天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了由其控股的Y海公司。2023年12月,法院判决不准予李先生与张女士离婚。
基本案情
2007年初,李先生设立X天公司,初始注册资金50万元,其中李先生持股80%,实缴出资40万元。2008年9月,李先生与张女士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婚姻期间,X天公司共增资4次,李先生的出资额跃升至1800万元,持股比例为90%,实缴出资达1400万元,张女士未登记为该公司股东。X天公司为其夫妻双方主营业务公司,之后双方还相继成立了10余家企业。此外,李先生在与张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以个人名义购置了18套房产(包括一处海外房产),而张女士的收入来源主要为在X天公司工作每月领取的15000元工资,并且张女士对李先生名下财产规模及情况完全不掌握。2023年10月,张女士因与李先生感情破裂,决定委托本团队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2023年10月16日完成网上立案,但在诉前保全过程中发现,李先生在2023年10月19日将X天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了由其控股的Y海公司。2023年12月,法院判决不准予李先生与张女士离婚。
案件办理过程
团队律师在接手该案件时,X天公司的股东还没有发生变更,我们最初为当事人提供的解决方案,也还是比较传统的起诉离婚外加诉讼保全,拟通过诉讼保全全面掌握男方名下及其控制的财产。
(一)面对股权变更的挑战,迅速调整策略,提起应对诉讼
团队律师第一时间调取了X天公司的工商档案,发现李先生所持股权的转让价格远低于实际市场价值,且受让方为李先生控制的Y海公司。在充分分析利弊并征得张女士同意后,我们另行提起了确认合同无效之诉,请求法院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并要求Y海公司将所持X天公司的全部股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返还至李先生名下,同时团队律师还申请了财产保全,防止股权出现再次被转让的情况。提起该诉讼的目的是将其夫妻双方最有价值的公司股权返还登记至男方名下,以利于在离婚诉讼中直接进行分割,否则女方只能对男方实际控制的Y海公司股权价值进行分割,而Y海公司实际为空壳公司,等于是男方的变更股权登记的动作增加了女方实现公司股权价值分割的难度,并且通过该案诉讼还可以认定男方在女方提起离婚诉讼后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为女方在今后离婚诉讼中争取多分财产(最高院指导案例是6:4分割),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平分财产。
(二)为防止男方转移现金等资产,利用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提起应对诉讼
2023年12月,在法院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准予李先生与张女士离婚后,团队律师又面临法院即将解封财产保全措施的紧迫情况。为防止李先生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尤其是银行账户中的现金,我们迅速以李先生在第一次离婚诉讼进行中未经张女士同意擅自转让所持股权一事为切入点,启动了第三个案件诉讼——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之诉,并成功在离婚诉讼全部财产解封前再次冻结了李先生名下的房产、银行账户及基金等,有效防止了男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三)紧盯案件信息不放松,为委托人提供有价值的法律分析
在等待第二次起诉离婚期间,团队律师持续监控离婚待分割企业的公开信息,发现李先生试图通过诉讼途径,以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为由,将Y海公司持有的Z瑞公司全部股权转回给表面上看与其夫妻无关的个人,经询问张女士发现Z瑞公司该个人股东实为李先生的下属员工。男方此举明显是为了避免目前Y海公司持有的Z瑞公司价值在离婚诉讼中被分割,但又担心直接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至个人名下被女方起诉确认转让行为无效,因此,其只好通过提起虚假诉讼拿到判决,而使得女方无法对其股权转让案件提出异议。团队律师在分析该案情后即刻将该信息反馈给张女士,张女士自行向法院及公安机关反映上述情况,最终公安机关对男方等人涉嫌虚假诉讼一案立案调查。
距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后,团队律师再次代张女士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因李先生个人名下房产数量过多,夫妻双方经营企业众多,且李先生与张女士不能对房产价格和公司股权价值协商一致,经团队律师分析,如果按法院法定程序评估后进行拍卖,房产和公司股权价值必然大幅度贬损,还将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遂团队律师积极投入调解工作,历时三个月,20余次谈判与磋商,最终促成夫妻双方在企业、房产及其他财产分配上达成共识。最终,据第二次起诉离婚网上立案后四个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签署了调解协议,并正式离婚。根据市场最低估价,张女士分得财产总额已超过三千万元,远超其预期。
办案律师心得
本案彰显了离婚诉讼律师拥有法律智慧和实战经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离婚诉讼并不是普通的小案件,涉及当事人人身权益、家庭关系乃至巨额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当事人离婚诉讼案件一定要委托专业的家事律师处理,以保障自身利益最大化。
律师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时,要密切跟踪财产动态,预防对方转移财产,同时需预判及探查对方策略,及时调整自身策略,确保未控制财产的安全。并且,律师一定要关注“时效性”,确保诉前保全一步到位,并适时推动调解工作,减少诉讼周期,为当事人节省各种成本。此外,离婚调解协议的设计以及履行细节同样重要,如房产过户、股权变更、税费承担、补偿款支付及子女探望安排等,均需细致规划,以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在履行过程中不受损害。
对于企业家比较关注的家事争议解决、财富规划以及财富传承等业务,专业团队律师的介入和协助处理至关重要,只有借助专业的力量方能保障财富更加安全并永续传承。
关键词:
下一篇:
相关新闻
动态 | 泰国鲲鹏律师事务所到访众成清泰济南所座谈交流 共筑企业出海新桥梁
2025-12-09
2025-12-05
动态|众成清泰济南所岳冬雪律师获聘为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2025-12-03
动态|众成清泰济南所篮球队出征济南市律师协会第七届律师篮球赛 首周豪取两连胜
2025-12-02
2025-11-27
2025-11-13
众成清泰济南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