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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律视野|跨境诉讼当事人委托中国律师的方式


Published:

2024-11-19

在当今全球互联的时代大背景下,国际间的经济协作、贸易往来以及文化交流正以前所未有的频率加深,跨国法律争议不断增加。在涉外法律事务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第274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本文将介绍涉外主体委托境内律师处理法律事务的多种方式,以期帮助涉外主体更好地理解和选择适合自己的委托方式。

在当今全球互联的时代大背景下,国际间的经济协作、贸易往来以及文化交流正以前所未有的频率加深,跨国法律争议不断增加。在涉外法律事务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第274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本文将介绍涉外主体委托境内律师处理法律事务的多种方式,以期帮助涉外主体更好地理解和选择适合自己的委托方式。

 

一、法院见证

 

(一)线上视频见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若干规定》规定了线上视频见证委托的流程。在一审民、商事诉讼中,跨境诉讼当事人首次申请网上立案,需先完成身份验证,之后可以向受诉法院申请线上视频见证。具体描述如下:

 

(二)线下法官见证

跨境诉讼当事人可通过在人民法院法官的见证下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方式完成授权手续。自然人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入境证明,法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除身份证明、入境证明外,还需提供经过公证、认证的证明其有权签署授权委托书的证明文件。
 

 

二、公证认证

 

跨境诉讼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授权亦可通过公证、认证完成,主要包括以下形式:

 

(一)港澳特别行政区跨境诉讼当事人

 

(二)台湾地区跨境诉讼当事人

 

(三)经常居住地位于境外的中国内地公民

 

(四)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跨境诉讼当事人

 

小结

 

随着国际交流继续深化,涉外法律事务将更加复杂。涉外主体需更灵活地选择委托方式,并加强与境内律师的沟通,以高效解决跨国法律争议,保障自身权益。

 

(注:中国与印度之间不适用《公约》。具体缔约国的情况可能会随时间而有所变化,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关注最新的官方信息或权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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