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二手交易平台购买演出门票被恶意取消订单的维权路径
Published:
2025-03-03
距演出开场不到三个小时,在闲鱼上买的门票被恶意取消,页面上只留一句冷冰冰的“卖家关闭了订单,钱款已原路退回”。原本期待已久的演出如今却化为泡影,为此支出的差旅费、住宿费等都白白浪费。二手票务交易已然逐渐变成收割消费者的法外之地。
距演出开场不到三个小时,在闲鱼上买的门票被恶意取消,页面上只留一句冷冰冰的“卖家关闭了订单,钱款已原路退回”。原本期待已久的演出如今却化为泡影,为此支出的差旅费、住宿费等都白白浪费。二手票务交易已然逐渐变成收割消费者的法外之地。
一、问题的普遍性
近几年,随着演唱会、音乐节等演出市场持续火爆,抢票难成为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因此,二手平台成为购票热门渠道,但背后暗藏的“恶意取消”陷阱却让消费者频频踩雷。
文章开头的情形,笔者在不久前刚刚亲历过。某人气较高的乐队来济南进行巡演,由于是该乐队在北方唯一的一个巡演场次,该演出的门票很早就已售罄,很多想要亲临现场的乐迷无法在官方售票平台购买一手门票,只得选择在闲鱼、摩天轮等二手票务平台加价购买二手票。该演出门票形式为电子票,买家需在演出入场前登录卖家购票App的账号,使用动态二维码入场。很多外地乐迷(更有甚者来自新疆、甘肃等地)在演出开始的几周前就早早买好了二手票,亦订好了前往济南的火车票或机票以及住宿酒店。
然而到了演出当天,该场演出的二手票价格突然暴涨,涨幅最高时二手票价达到了原价的三到四倍,许多二手平台上的黄牛认为先前卖的票价过低直接单方面取消了订单,以过高的价格重新上架或一票多卖。乐迷群里,几十位买家遇到了相同的问题,但几乎都因不懂法、怕麻烦等原因而独自承担了因恶意取消订单产生的损失。受害者在各社交平台上曝光的此类案例屡见不鲜。
二、相关裁判案例
案情简介:张某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挂出商品链接,出售某明星的演唱会包厢票。刘某在张某处为其爱人、女儿拍下两张门票。张某告知:下单付款后即安排预留门票,因门票是特殊商品,有时效性,售出后不退不换。刘某对此未提出异议并付款,张某告知刘某于演唱会当日上午到约定地点找其拿票。演唱会当日,刘某及其爱人、女儿乘坐高铁抵达目的地,并已预订好酒店。但当刘某联系张某时,张某告知刘某没有拿到票,自行关闭交易并将货款退还刘某,刘某的爱人和女儿最终未能观看演唱会。
刘某遂要求张某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其损失,张某认为已多次提醒拿票有风险,不同意支付违约金,刘某遂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刘某、张某签订的网络交易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张某未能按照约定向刘某交付货物,构成违约,其不享有单方合同解除权。因双方订立合同时亦未约定违约金,故法院对刘某主张的违约金不予支持,但刘某为观看演唱会,产生了交通费、住宿费等直接损失,张某应予以赔偿。
(载于天津高法公众号《没看成“爱豆”的演唱会,产生的费用谁来担?》)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 第二十二条 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主张赔偿可得利益损失的,人民法院在确定违约责任范围时,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主张,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第五百九十一条、第五百九十二条、本解释第二十三条等规定进行认定。
四、关于该类交易维权时能否要求卖家退一赔三的问题
学界观点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三倍赔偿是指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要求赔偿时,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给予赔偿。该条还设定了最低赔偿标准,即“三倍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赔偿金额应当为五百元。有权主张“退一赔三”的主体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而消费者主张“退一赔三”的对象是经营者。
因此,买家能否主张退一赔三应取决于卖家是否具有以盈利为目的持续性对外出售商品获利的意图。若有证据证明买家存在该意图,虽然打着售卖二手物品的名义,但实际上大量销售某物品,从数量和价格上看都超出正常处理一般二手产品的范畴,那么可以确定卖家的经营者身份。例如,长期、非偶然出售各种类型、多种数量的门票,并以此牟利。反之,如果卖家只是出售一张其所有的门票,未大量销售,那么卖家不具有以盈利为目的持续性对外出售商品获利的意图,不属于经营者。
维权路径
1. 及时固定证据。在发生卖家恶意取消订单的情况后及时对订单详情、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差旅费凭证等证据进行截图保存。
2. 与卖家和平台协商。将明确的诉求(如退款+赔偿)告知卖家,并在必要时请平台客服介入,尽量与卖家和平台协商解决。此外,需注意应坚持在交易平台内沟通,同时避免过度情绪化。
3. 司法诉讼。若与卖家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采取诉讼途径解决。但由于大部分该类诉讼标的额较低,出于节约诉讼成本及提高效率的目的,买家可选择小额诉讼程序+线上庭审的方式进行诉讼。
五、结语
如前所述,许多遭遇此类情况的买家因怕麻烦、担心成本高等原因选择忍气吞声,实则长期如此便放任了卖家的嚣张气焰。每一次维权不仅是对个人利益的捍卫,更是对市场乱象的纠偏,建议买家在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的同时,联合其他受害者共享卖家信息黑名单,通过社群力量降低后续购票风险。此外,呼吁二手交易平台加强治理体系,对频繁取消订单的卖家可采取流量降权或封禁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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