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直播电商多方主体责任边界与合规实务的影响
Published:
2025-12-30
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施行,直播电商行业的法律监管体系已完成结构性重构。新法明确将“擅自使用他人商业标识设置搜索关键词”纳入混淆行为规制,配合近年来司法实践中日益常态化的“惩罚性赔偿”与“连带责任”认定,商家、MCN机构与直播平台构成的全链路责任链条正面临系统性审视。本文结合最新立法动态与真实判例,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剖析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边界,并提出具体的合规操作指引。
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施行,直播电商行业的法律监管体系已完成结构性重构。新法明确将“擅自使用他人商业标识设置搜索关键词”纳入混淆行为规制,配合近年来司法实践中日益常态化的“惩罚性赔偿”与“连带责任”认定,商家、MCN机构与直播平台构成的全链路责任链条正面临系统性审视。本文结合最新立法动态与真实判例,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剖析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边界,并提出具体的合规操作指引。
一、2025年修法对直播电商的核心规制方向与影响
直播电商领域流量获取方式的合法合规性一直是司法争议焦点。202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新反法”)在第七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混淆行为条款中做出了关键性解释,这对直播带货的投流与运营产生了直接影响。
(一)“网络新型混淆”的法定化
新反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将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包括商品名称、企业名称、字号等)设置为搜索关键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这一修订将过去司法实践中基于“一般条款”进行个案认定的“隐性引流”行为,直接明确地定性为具体的“混淆行为”,彻底消除了此类混淆行为的法律适用模糊地带,降低了司法认定成本与不确定性。这意味着,在直播间后台设置竞品词、使用“平替”等暗示性关键词,不再存在法律适用的模糊地带,而是直接触犯不正当竞争的法律红线。
(二)法律责任的穿透性
新法与《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形成了联动配合机制,强化了对帮助实施侵权、未尽审核义务的中间机构(如MCN机构、平台)的追责力度。违规主体不仅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还将面临相应的行政责任,包括高额行政罚款(可参照违法经营额倍数计算)、情节严重时被吊销营业执照等严厉制裁。这种穿透式追责打破了“平台、MCN机构仅为中介”的传统认知,推动责任体系从“单一主体追责”向“全链条追责”转型。
二、从司法裁判探究各方责任认定
近年来法院生效的一系列判例表明,司法机关在认定直播侵权责任时,核心逻辑已逐渐聚焦于对被侵权人“交易机会的掠夺”与侵权人“主观恶意”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判定。
(一)“隐性引流”构成不正当竞争
【案号】(2022)最高法民再131号最高法“海亮案”
1. 裁判规则
在本案中,被告在搜索引擎后台将竞争对手“海亮”的商标设置为关键词,前端未显示,但通过搜索机制截取了流量。最高人民法院在再审中认定:即便前端不显示竞品词,这种行为本质上也是利用了竞争对手长期积累的商誉,通过后台设置误导算法和用户,争夺本该属于权利人的潜在交易机会。这种“不劳而获”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2. 实务影响
该判例明确了直播电商“隐性引流”的违法性,意味着商家、MCN机构需对直播间后台的关键词设置、话题标签等隐性运营环节开展全流程合规审查,对所有拟使用的关键词、标签逐一筛查,严禁包含任何竞品商业标识,否则将直接构成不正当竞争。
(二)规避监管适用“惩罚性赔偿”
【案号】(2023)浙民终460号浙江高院“百丽案”
1. 裁判规则
被告通过直播销售假冒“BELLE”商品,并采用频繁关停旧店、开设新店的“游击战术”逃避平台监管。法院认定被告具有极深的主观恶意,且考虑到直播带货传播快、范围广,侵权后果严重,全额支持了权利人主张的3倍惩罚性赔偿,判赔金额超220万元。
2. 实务影响
该判例明确了“规避监管”是认定“主观恶意”的核心标准之一——企业若试图通过矩阵号、防封号技术等手段对抗监管、逃避追责,一旦被诉,将直接被认定为“恶意侵权”。依据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此类行为若涉及故意侵犯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最高五倍于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获益的赔偿责任,能够有效震慑此类侵权行为。
三、主体责任剖析:厘清MCN机构、商家与平台的法律责任边界
在直播电商生态中,商家(品牌方)、MCN机构、平台往往通过合同试图切割法律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依据《民法典》关于“共同侵权”的规定,被侵权人可主张连带责任。
(一)商家(品牌方):授权书非“免责金牌”
1. “概括性授权”的连带风险
商家普遍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只要授权MCN机构或主播销售商品,直播间运营相关的法律问题即由主播个人承担。但司法实践明确:商家与MCN机构、主播之间的内部责任约定,不能对抗外部权利人的索赔主张,核心判断标准在于商家是否对侵权行为存在默许、放任或协助。如果商家向MCN机构出具的授权书过于笼统(如仅写“授权销售本店商品”),而未明确禁止使用他人商标或进行虚假比价,一旦主播违规,商家往往被认定为对侵权行为存在默许或放任,此时商家与MCN机构构成共同侵权,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权利人可以直接向资产更雄厚的商家索赔。
2. 数据流量推定“明知”违规
如果商家在后台看到了明显的异常流量(如来自竞品词的搜索流量)却不制止,或者明知MCN机构使用了违规话术而继续合作,法院会推定商家具有主观故意,从而判决其承担连带责任。
(二)MCN机构:策划者即承担主要责任
随着直播电商监管的细化,MCN机构的法律定位已从“单纯中介/辅助者”转型为“内容策划与运营的核心责任主体”,其责任认定核心在于“是否主导或参与侵权行为的策划与执行”。
1. 策划与执行的共同侵权
判断MCN机构责任的关键在于:谁是内容的生产者?如果直播的脚本、背景板、引流文案是由MCN机构主导策划的,或者MCN机构对主播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指导,MCN机构就是侵权行为的共同实施者。例如,MCN机构在脚本中设计了“XX大牌同款”“官方平替”等话术,即使话是主播说的,主要责任也在MCN机构。MCN机构与主播内部签署的“免责协议”对外无效。
2. 资金混同风险
部分MCN机构与商家、主播之间存在财务管理混乱(如共用银行账户、混用公章)。在诉讼中,这极易被认定为人格混同或共同经营,导致MCN机构需要对商家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直播平台的处置义务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平台接到投诉后须在“合理期限”内采取措施确立平台底线,即如果侵权行为显而易见(如直播中明显售假、不合理低价销售知名商品),网络服务提供者(直播平台)即便未收到权利人投诉,也应尽到基本审慎义务并主动采取处置措施,不得以“不知情”抗辩,对于直播这种即时性业态,“合理期限”被大幅压缩。若平台未在合理审查时间内响应,对于拖延期间产生的销售增量,平台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网络直播各主体全链路风险防控方案
基于2025年新法及上述判例,建议各方主体从以下维度构建合规体系:
(一)商家端:源头阻断与授权管理
1. 授权穿透核查机制(商家端核心):①审核主体:由法务或专业合规人员主导,对从品牌方至自身的每一级授权文件进行逐项审核;②审核要点:确认授权主体资质、授权范围(明确品类、渠道、期限)、是否存在越权授权,确保授权链条完整、真实、有效;③留存要求:将所有授权文件归档留存,保存期限不短于合作期限届满后3年;④反向核查:对供货方的资质进行同步核查,避免因供应链源头瑕疵引发连带责任。
2. 建立“负面清单”:在与MCN机构的合作协议中,明确列出禁止使用的词汇(如“平替”“同款”“同源”)和禁止设置的竞品关键词。一旦发生违规,可依据合同向MCN机构追偿。
(二)MCN机构端:留痕管理与财务隔离
1. 直播内容留痕与审核机制(MCN机构核心):①审核流程:建立“策划-初审-复审”审核机制,初审由内容策划人员负责,复审由法务或合规人员负责;②审核内容:重点核查直播脚本、背景板、引流文案中是否存在竞品标识、虚假宣传话术(如“平替”“同款”)、侵权元素;③留存要求:将审核记录、最终版脚本、背景板设计稿归档保存;④责任划分:明确审核人员与策划人员的责任,若因审核疏漏导致侵权,需追究对应人员内部责任;⑤证据价值:合规的留痕材料可作为司法实践中证明MCN机构无主观过错的核心证据,有助于避免连带责任。
2. 财务隔离:严禁与商家或主播混用银行账户,保持财务独立,规避因人格混同导致的连带债务风险。
(三)平台端:主动监测与快速响应
1. 价格异常预警机制(平台端核心):①高风险商品界定:包括奢侈品、知名品牌商品、知识产权密集型商品等;②监测范围:覆盖平台内所有直播间的在售商品,实时抓取售价信息;③处置流程:预警后尽快启动人工审核,核实售价合理性与商品真伪;若确认存在异常,立即采取限流、下架、关停直播间等措施,履行注意义务。
2. 投诉处理机制优化:建立针对直播侵权的快速响应通道,确保及时有效地对投诉内容进行核实后的断链或关停处理,阻断损失扩大。
五、结语
2025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与一系列高额判赔案例的生效,标志着直播电商行业已进入“监管常态化、责任精准化”的新阶段,合规门槛显著提升。对于行业从业者而言,流量获取的合法性是生存前提,侵权引流终将付出沉重代价。唯有清晰界定MCN机构、商家与平台的法律责任边界,建立常态化合规风控机制,才能实现“合规即竞争力”的转型,推动直播电商行业向规范、健康的方向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相关新闻
动态|济南中央商务区管委会主任王海清一行到访众成清泰济南所座谈交流
2026-07-03
动态|众成清泰济南所“光禾计划”第十六期青年律师培训活动圆满举办
2026-07-03
2026-07-02
2026-06-29
2026-06-25
党建|中共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党委赴延安开展“迎七一”主题党日活动
2026-06-23
2026-06-16
动态|昂扬应战 众成清泰济南所篮球队出征济南市律师协会第八届律师篮球赛
2026-06-15
众成清泰济南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