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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
动态|青春出征 法润西部 众成清泰济南所林禺律师参加司法部“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
8月24日,由司法部组织的“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第三批行前培训班在甘肃兰州举行。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武增出席开班式,为青年律师授旗并讲话。甘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长根,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田秀娟,山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刘玉国出席开班式。众成清泰济南所林禺律师作为山东省选派的32名青年律师之一参加培训。
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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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
在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推进的时代背景下,各类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文件、执法文件等作为公权力行使的重要载体,其合法性直接关系到法治秩序的构建与公民权利的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是通过对文件的制定主体、制定程序、内容依据等进行合规性校验,从源头上防范违法文件的出台与实施,是破解“文件违法”“政策冲突”等治理难题的核心手段。本文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为脉络系统梳理、剖析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起草和审查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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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
活动预告|众成清泰济南所“合伙人讲堂”第六期即将重磅开讲!欢迎报名
法律服务市场日新月异,专业知识的碰撞与分享尤为重要。为搭建一个经验交流、思想碰撞的优质平台,众成清泰济南所特别推出“合伙人讲堂”系列活动,定期邀请所内资深合伙人,围绕前沿实务、热点难点,带来诚意十足的主题分享。第六期讲堂即将开启,诚邀广大客户、律师同仁及各界朋友前来交流!
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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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
视点|当父母老去之后 谁来接棒“守护人”?——特殊需要家庭的监护、继承与信托安排
对于养育有着孤独症谱系障碍、智力发育迟缓或者儿童精神障碍等特殊需要孩子的父母而言,心底最深的担忧从来不是日复一日的辛劳,而是永远悬在眼前的难题——我走后,我的孩子怎么办?
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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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
民商视角|论买受人逾期提出质量异议时先履行抗辩权的司法适用限制
买卖合同履行中,买受人接收货物并实际投入使用,且在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未向出卖人提出任何质量异议,质保期届满后,又以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为由主张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付剩余货款及质保金的,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支持。司法裁判核心逻辑在于:买受人未在法定、约定异议期内履行检验与通知义务,依法产生标的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拟制效力,出卖人的合同履行行为被法律评价为适格履行,先履行抗辩权因缺乏“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法定要件而不能成立。本文结合《民法典》合同编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公报裁判观点,系统论证该规则的法理基础、适用边界、例外情形与权利救济路径,厘清司法实践中的裁判尺度与争议误区。
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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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
目前民间借贷纠纷在基层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中占有较大的比例,其中约三成是基础法律关系定性的问题。一方起诉借款,另一方抗辩属于合伙出资、投资款、货款、赠与、代偿款等其他款项。司法实践中对此很难有统一的认定标准,有的法院依据书面债权凭证或者单一资金流水定案,忽视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表示与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因此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
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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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
跨境婚姻已非罕见之事,这种多法域交织的身份与财产结构,正在成为越来越多高净值家庭的真实写照,而婚前协议的价值,在这样的结构中也愈见凸显。它不只是“防离婚”的工具,而是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初,就将可能的法律冲突提前锁定在双方可预期的框架之内。与普通婚前协议不同,跨国婚姻的婚前协议面临一个根本性难题:同一份协议,在不同法域可能被赋予完全不同的法律效力。起草时的疏漏,往往不是在签约时暴露,而是在数年后婚姻破裂或一方身故时才集中爆发。
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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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
视点|从“恶势力”指控到单一轻罪:一起涉恶案件辩护的破局与反思
在刑事辩护中,有些标签一旦贴上,案件的走向就会彻底改变。“恶势力”就是这样一种标签。它不仅仅意味着可能更重的刑罚,更意味着当事人在整个诉讼程序中,几乎天然地失去了“被认真倾听”的资格。司法实践中,一旦被纳入恶势力范畴,证据审查的标准、量刑的尺度,甚至取保候审的可能性,都会发生微妙但致命的变化。
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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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
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是当前地方政府存量资产盘活和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抓手。尤其是对区县级政府而言,通过对国有资产的整合重组,一方面可以盘活村里资产,优化债务结构,缓解债务压力;另一方面也为地方政府平台公司转型发展提供的出口。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是国有资产整合重组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在资产盘活与国企改革的实践中被广泛应用。然而,受到历史沿革、政策变动、资源禀赋等因素的影响,地方国有资产往往分布在不同的主体之间,其中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等。实现资源的调配必然涉及不同主体之间资产的划转,由于不同主体所持资产的性质及其对应的政策规范有所差异,划转主体是否适格,成为检验资产整合规范性的重要课题。
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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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
在我国《民法典》物权编中规定了居住权,但没有规定“永久居住权”的法定物权概念,那么能否通过合同约定、遗嘱指定来实现“永久居住权”呢?能否设立不动产的“永久居住权”登记呢?“永久居住权”本质是为权利人终身的居住权,兼具保障弱势群体安居、平衡房产处分与居住权益的社会功能。本文结合司法判例,对永久居住权裁判规则适用难点进行梳理和剖析。
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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