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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

动态|聚焦新规 赋能企业——第八期山东城市大讲堂在众成清泰济南所成功举办

为助力企业规范用工,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3月4日,由山东省城市经济学会主办、众成清泰济南所承办的第八期山东城市大讲堂成功举办。本次活动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进行专题解读,特别邀请众成清泰济南所律师刘忠海担任主讲嘉宾。

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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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

视点|分配方案执行异议之诉的实务要点分析(下)

在执行程序中,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时,如果被执行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权,执行法院会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当债权人或被执行人对该分配方案是否符合法律关于公平清偿或优先清偿的规定不服时,可通过分配方案执行异议之诉请求司法审查。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平衡多债权人利益,保证有限财产按照法定顺位和比例公平分配。由于执行分配程序中存在程序异议与实体异议的交织,以及分配方案中债权受偿范围、顺序认定涉及物权、合同、破产等诸多实体法律问题,实践中容易引发混乱,因此有必要对分配方案执行异议之诉的要件和审理规则进行系统分析。尤其在近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的司法解释(法释〔2025〕10号)进一步规范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审理,对管辖确定、关联诉求合并及裁判效力等作出了细化规定。本文从实务角度出发,结合最新司法解释和相关判例,围绕分配方案执行异议之诉的提起条件、主体资格、请求权基础、诉讼要点、抗辩事由和裁判结果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为案件各方提供有可行性的指引。鉴于篇幅限制,本文分为上下两篇,本篇为下篇。

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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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

视点|分配方案执行异议之诉的实务要点分析(上)

在执行程序中,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时,如果被执行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权,执行法院会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当债权人或被执行人对该分配方案是否符合法律关于公平清偿或优先清偿的规定不服时,可通过分配方案执行异议之诉请求司法审查。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平衡多债权人利益,保证有限财产按照法定顺位和比例公平分配。由于执行分配程序中存在程序异议与实体异议的交织,以及分配方案中债权受偿范围、顺序认定涉及物权、合同、破产等诸多实体法律问题,实践中容易引发混乱,因此有必要对分配方案执行异议之诉的要件和审理规则进行系统分析。尤其在近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的司法解释(法释〔2025〕10号)进一步规范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审理,对管辖确定、关联诉求合并及裁判效力等作出了细化规定。本文从实务角度出发,结合最新司法解释和相关判例,围绕分配方案执行异议之诉的提起条件、主体资格、请求权基础、诉讼要点、抗辩事由和裁判结果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为案件各方提供有可行性的指引。鉴于篇幅限制,本文分为上下两篇,本篇为上篇。

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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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

视点|7条人命与48小时的“沉默”——矿山坠罐瞒报事故的法律问责

2月9日,山东招远市应急局发布《情况通报》:2月7日8时50分许,招远市蚕庄金矿上庄矿段一盲竖井发生坠罐事故,造成7人死亡。事发后,企业并未在规定时限内上报,直到2月9日接到群众举报后,应急管理部门才核实并通报情况——这48小时的“沉默”,涉嫌瞒报。目前善后处置正在进行中,应急、公安等相关部门已对事故原因及企业涉嫌瞒报等问题同步展开调查,包括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等在内的11名责任人已被控制。

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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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

视点|殊途不同归:实际施工人与农民工的法律身份辨析与权利分殊——基于《新建工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三条及实务案例的分析

实际施工人与农民工是建设工程领域两个紧密相关但法律属性截然不同的主体。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情形下实际完成工程建设的主体,而农民工则是提供劳务获取工资的劳动者。两者在内涵界定、权利基础、救济路径等方面存在本质差异。本文以《最高人民法院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第四十三条和《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全书词条释义与实务指引》为基础,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及地方法院典型案例,系统辨析实际施工人与农民工的法律区别。研究发现:实际施工人制度旨在通过突破合同相对性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其权利指向工程价款;农民工工资保障则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特别规范,构建了独立的支付保障体系。两者在诉讼地位、责任主体、行权方式上呈现清晰的“殊途不同归”格局。厘清这一区别,对于准确适用法律、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理论与实践意义。

202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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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

民商视角|浅析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程序

实践中,如何判断未经特别程序认定为无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存在较大争议,因此对成年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程序亦显得格外重要。“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程序兼具实体审查与程序保障,其核心逻辑在于“以程序刚性弥补实体能力的缺失”,本文从实体要件、程序流程、制度困境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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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

视点|浅析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持续推进,建筑工程领域工程款拖欠问题愈发突出,不仅制约行业良性发展,更直接影响建筑工人的基本生活保障。为平衡发包人与承包人利益,保障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我国于1999年《合同法》第286条首创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后通过系列司法解释逐步细化完善。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807条承继并发展了原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进一步明确了该权利行使的具体规则。

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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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

国际法律视野|新加坡法律制度介绍(五)——新加坡基础设施法律制度:SIDP协议与工程纠纷的预防及解决

作为东南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核心枢纽,新加坡凭借完善的法律体系与高效的争议解决机制,成为区域内大型基建项目的优选落地地与争议解决中心。《新加坡基础设施纠纷管理协定》(Singapore Infrastructure Dispute Protocol,简称SIDP)作为规制基建领域纠纷的核心文件,以“预防为先、高效化解、成本可控”为核心导向,构建了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纠纷治理体系。该协定整合专家顾问团制度、阶梯式纠纷解决流程等特色机制,同步衔接《建设工程付款保障法》(SOP Act)及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仲裁规则,形成“预防-调解-裁决-执行”的闭环治理框架。本文将深度解析SIDP协议的核心制度设计,结合东南亚基建项目典型案例,拆解工程纠纷预防要点、成本效益型解决路径,以及工程承包中的风险分配逻辑与法律救济方案,为参与东南亚基建项目的企业提供合规指引。

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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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山东交通学院法学院院长范冠峰一行到访众成清泰济南所座谈交流

2月27日,山东交通学院法学院院长范冠峰、党委副书记崔晓、副院长张志文、党政办主任孙浩到访众成清泰济南所开展座谈交流,众成清泰济南所党委书记、主任耿国玉,高级合伙人许辉、胡友斌、王琰、李坤,合伙人赵国飞、律师李爽热情接待。

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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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

视点|银行以物抵债法律风险提示与操作指南

近年来,银行业不良资产规模上升,传统现金清收压力增大,不得已以物抵债处置不良贷款的情况增多。以物抵债是指债务人无法用现金偿还债务时,以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作价清偿债务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具有债权“物化”、过程冗长、清收结果不确定等特性,往往只是债务清偿链条中的过渡环节,银行最终仍需变现抵债资产才能回收资金。由于抵债资产处置存在成本高、变现能力差、定价难度大等问题,且以物抵债业务操作相对复杂、风险控制难度较大。因此,在不良贷款清收中,以物抵债通常作为最后手段,当其他清收方式无果时方予以考虑。另,近年来以物抵债业务增多,更需要银行工作人员明确规范操作流程和风险防控要点,以提高不良资产清收质效。

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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