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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
港澳新视界|澳门法律制度介绍(四)——公司法律制度及商事案件对读
作为澳门商法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澳门商法典》对公司制度的规范既延续了大陆法系的传统框架,又结合本地经济特点形成了独特规则。本文将系统梳理《澳门商法典》中公司的类型划分、设立要件、治理结构、股东权利及跨境事务处理等核心内容,通过法规解读与实务对读案例,解析澳门公司制度的运作逻辑及与内地公司法的差异,为跨境投资主体提供法律指引。
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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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
在商业活动中,合同各方通常会通过约定违约责任条款来明确违约后应承担的后果,例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等。然而,在包括买卖合同、服务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诸多合同类型中,可能出现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守约方若遭遇对方违约,该如何追究违约责任、寻求救济,便成为一个关键问题。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并不意味着违约方可以逃避责任,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提供了多种路径保障守约方的合法权益。本文将从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典型案例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总结在合同没有明确违约责任条款时,守约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和途径,并提出实务操作建议。
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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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进一步明确,“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包括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况。对于成年子女患抑郁症是否属于应当抚养的范围,我们结合最近办理案件,做以下总结。
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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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
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2013年6月18日,深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全国七家试点省市中率先启动交易。 2021年7月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21年7月将择时启动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2021年7月15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发布公告,根据国家总体安排,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于2021年7月16日开市。2024年3月20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自2024年度起将钢铁、水泥、铝冶炼三个重点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实现了市场自启动以来的首次行业扩围。2025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4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成交量1.89亿吨,成交额181.1亿元。2025年3月5日,《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
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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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
港澳法视界|澳门法律制度介绍(三)——跨境婚姻和继承的法律适用及认可
在该系列的第二篇文章发布后,一些读者以及同仁对澳门与内地的婚姻及继承相关法律和实务的衔接问题表达了强烈兴趣,因此本文将聚焦澳门与内地在婚姻及继承领域的法律适用规则,结合跨境婚姻缔结、离婚效力认定、遗产继承法律适用等典型场景,通过法规解读与真实案例,系统梳理两地法律冲突的表现形式及实务衔接路径。作为澳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婚姻继承制度既延续了欧陆法系的传统特征,又在“一国两制”框架下与内地法律形成独特的互动关系,厘清二者的差异与协调机制,对跨境民商事活动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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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
在强制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虚构租赁合同以阻碍执行的现象日益频发,严重影响司法拍卖成交率和执行效率。这种所谓“虚假租赁”通常借用《民法典》“买卖不破租赁”规则来对抗执行,以企图使租赁关系优先于查封、抵押等权利实现,从而拖延、阻碍申请执行人实现债权。本应保障善意承租人权益的法律制度,却被不法分子滥用为规避债务、妨碍执行的工具,致使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难以及时兑现。这种虚假租赁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表面上看,它往往具备格式完备的书面租赁合同,似乎使得“租赁权优于查封”,给执行法院造成困扰。但实质上,这类租赁关系多为当事人恶意捏造,不具备真实交易基础,本质上属于无效的法律行为。司法实践应当对这种妨碍执行的虚假租赁予以精准识别和严厉规制,以维护司法拍卖的正常秩序,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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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
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形态,低空经济依托低空空域资源,以飞行活动为核心引擎,深度融合低空智联网、无人驾驶航空器等先进技术,联动制造、运营、基础设施保障等全产业链发展。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需大力推动包括低空经济在内的新兴业态安全健康发展,并在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示范应用中予以重点支持。该战略导向已获得地方层面的积极响应,全国30个省(区、市)均将发展低空经济纳入本年度政府工作部署。作为低空经济的关键组成部分,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产业在智能化、网络化转型进程中加速演进。然而,低空经济的蓬勃发展在释放巨大动能的同时,亦对既有的无人机法律监管体系构成严峻挑战。尤其值得警惕的是,在数字智能网络赋能的背景下,低空领域的飞行及相关活动潜藏着不容小觑的刑事风险,“黑飞”“违飞”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时有发生。鉴于此,本文将聚焦醉酒操控无人机的刑事责任认定问题,深入剖析其刑法规制的法理依据、实践困境及相应的完善路径。
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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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无人机技术的迅猛发展,民用无人机的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如航拍摄影、农林植保、物流配送、城市管理等领域均出现了无人机身影。与此同时,无人机在公共空间的高精度航拍和便捷传输能力也引发了公众对隐私权受侵害的担忧。《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1033条进一步列举了侵害隐私权的主要行为类型。此外,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条明确:“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则禁止“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在高科技时代,无人机采集的信息往往兼具隐私信息与个人信息的特性,两者在实际适用上存在交叉:当无人机在飞行中拍摄图像或视频,可能涉及自然人的肖像、居住等隐私空间,也可能导致个人信息的收集。虽然《民法典》为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奠定了基础,但对无人机特殊技术形态下的保护尚无明确条款。另一方面,我国民用无人机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低空经济蓬勃兴起为无人机提供了更多应用场景,但也使无人机对个人隐私的潜在冲击更广泛,更隐蔽。上述问题与产业发展趋势表明,无人机隐私冲突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
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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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一篇文章中,笔者就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律制度的框架体系、核心特征进行了系统阐述。基于此,本文将聚焦澳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澳门民法典》。在澳门的法律体系中,民法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它全面调整着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有序运行起着基础性的保障作用。本文将基于《澳门民法典》,对澳门民法制度进行详细剖析,并结合真实案例阐释其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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